关于加大对二塘乡庄子湾村至二塘村河道治理项目投资的建议。
建 议 人:马强、李占林、冶成文
承办单位:县水利局
化隆回族自治县水利局
关于化隆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
会议代表建议的答复
马强、李占林、冶成文代表:
你们在化隆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对二塘乡庄子湾村至二塘村河道治理项目投资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已纳入规划,将逐年实施完成。
感谢您对我县水利事业的关注和支持。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