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大对金源、塔加等乡镇灌溉水渠、河道治理项目资金投入力度的建议。
建 议 人:吾尖才让、更登扎西、才让索安
承办单位:县水利局
化水政字〔2020〕300号 签发人:张元庆
化隆回族自治县水利局
关于化隆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
会议代表建议的答复
吾尖才让、更登扎西、才让索安代表:
您在化隆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对金源、塔加等乡镇灌溉水渠、河道治理项目资金投入力度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2年我局实施了金源乡九村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2018年实施了塔加乡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有效解决了金源乡、塔加乡灌溉及河道治理问题。同时我局已与相关部门协调对接,积极争取资金,进一步保障金源、塔加灌溉水渠和河道治理。
感谢您对我县水利事业的关注和支持。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