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其他 >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关于将黄河化隆段排放标准从二级调整为三级的建议
来源:    时间:2020年08月11日    

关于将黄河化隆段排放标准从二级调整为三级的建议。

人:马全成、马成虎、马云龙

承办单位: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局


             化202092

 

关于县十七届人民大会第八次会议代表提出

“关于将黄河化隆段排放标准从二级调整为三级的

建议”回复

马全成、马成虎、马云龙代表:

您提出“关于将黄河化隆段排放标准从二级调整为三级的建议”已收悉,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青海省水功能区划》以前由省水利厅编制,2019年机构改革水功能区划归到青海省生态环境厅,现省生态环境厅正在做《青海省水功能区划》,我局已经逐级上报,将黄河化隆段排放标准从二级调整为三级的建议。

感谢您对我县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

 

                            2020年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