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退耕还林后期补助力度的建议。
建 议 人:马如德
承办单位:县林业和草原局
化林草字〔2020〕286号 签发人:马 彪
关于县人大代表马如德同志提出的《关于提高退耕还林后期补助力度的建议》的答复函
马如德代表:
您在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上所提出的《关于提高退耕还林后期补助力度》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林草事业发展的关心和重视,现将建议涉及内容答复如下:
退耕还林工程是国家实施的重点生态建设工程,相关补助政策是由中央有关部门制定。目前,按退耕还林工程政策规定,前一轮退耕还林完善政策补助(即2000年-2006年实施的退耕还林第二轮补助)从2015年开始已逐年到期,并将在2022年全面停止补助发放;2015、2016年实施的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至2020年、2021年补助发放也已逐年到期。
关于提高退耕还林补助标准和延长退耕还林补助期限的问题,也是我县退耕农户都普遍希望和关心的问题,为此我局已多次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了汇报和反映。但截至目前国家就该问题未出台相关政策,上级主管部门也没有明确回复。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就该问题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反映和汇报,并希望得到您的大力支持。
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十分感谢您对林业建设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