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大卡日岗山区土地流转、退耕还林、家庭牧场扶持力度的建议。
建 议 人:马如麒、马冠毅、马维忠、马买子
承办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县林业和草原局
化林草字〔2020〕285号 签发人:马 彪
关于县人大代表马如麒、马冠毅、马维忠、马买子同志提出的《关于加大卡日岗山区土地
流转、退耕还林、家庭牧场扶持
力度的建议》的答复函
马如麒、马冠毅、马维忠、马买子代表:
你们在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上所提出的《关于加大卡日岗山区土地流转、退耕还林、家庭牧场扶持力度》的建议,已收悉。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林草事业发展和生态建设的关心和重视,现将建议涉及内容答复如下:
退耕还林是党中央、国务院立足我国生态保护和建设大局启动实施的一项重点林业生态工程,也是一项巨大的惠民工程,主要目地是将水土流失、沙化、盐碱化等严重的耕地以及粮食产量低而不稳的耕地,因地制宜开展造林种草、恢复生态、促进生态修复,并不断改善群众生活、生产条件,促进群众增收的工程。由于卡日岗地区,山大沟深,耕地陡而瘠薄,是我县群众生产条件较坚苦,生活条件较贫困的地区,自我县2000年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以来,卡力岗地区一直是我县退耕还林工程重点倾斜的地区,根据群众的退耕意愿,前一轮退耕还林卡日岗三乡镇共计实施退耕还林工程44809.4亩(全县前一轮退耕万亩乡镇5个,其中卡日岗三乡镇都是万亩退耕乡镇),占全县前一轮退耕还林面积的36%,新一轮退耕卡日岗三乡镇共计实施退耕还林工程26272亩,占全县新一轮退耕还林面积的26%。卡日岗地区在两轮的退耕中共计实施退耕还林面积71081.4亩,占全县耕还林面积的32%。是我县重点退耕还林区域,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特别是前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使卡日岗地区水土流失得到了有效的遏制,生态环境得到了极大改善,群众生活、生产条件有了较大的提升。
同时由于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有重大调整,首先对退耕还林地块进行了刚性规定(25度以上坡耕地、重要水源地、严重污染地);其次是要在确保县域内规划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的前提下,依据法定程序调整为非基本农田后,方可实施退耕还林还草。我县在实施完成2015至2016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后,根根据省、市林业主管部门的要求,我局对退耕还林需求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调查中各乡镇普遍反映在实际工作中存在退耕地块分散、管理难度大、退耕还林落地落图难、补助标准偏低、农民退耕意愿不强等一系列突出问题,尤其是国土部门反映符合新一轮退耕还林条件的地块少、并分散(我县现有25度以上的坡耕地6734亩),将基本农田调整为非基本农田困难大。为此我局根据调查情况,如实向上级主管部门作了反映。目前上级主管部门也未向我县下达新的退耕还林任务。
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建议,再次感谢您对林草建设工作的关心和重视,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