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乐公服第2017029号
一、办理依据
1.法律法规依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2011年版)》(卫妇社发〔2011〕38号)
二、办理对象及范围
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
三、办事条件及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簿等
四、办理流程(以网上受理示例)
(一)网上受理(申请对象自己或者代办点上传资料):
1.系统确认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后,予以正式受理。启动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办理流程。
2.受理人将申报人的身份证和办理要件,通过“高拍仪”输入计算机,作为审核流程的电子附件存入服务器,以备查询和存档。
3.受理后将流程提交到审核人员(审核角色)处审核。
(二)批准(审核资料后批准):海东市乐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审核
1.海东市乐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确认申请资料是否完备,是否符合条件,相关盖章签字是否清晰有效。
2.确认无误,符合条件的提交到审批机构审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
(三)办结(制证、发证):海东市乐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证、发证。
海东市乐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接收到审批意见后,
1.制定证件
2.证件盖章
3.发放证件
(四)其他:办理结果状态
流程图: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流程图

五、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10天
2.承诺时限:2天
六、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联系方式
受理、办理机构:乐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点:乐都区碾伯镇桥北路10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联系电话:0972-8622234
传真号码:0972-8632479。
电子邮箱:qhcdc632123@126.com
投诉电话:0972-8622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