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乐公服第2017061号    
一、办理依据 
    劳社厅发〔2006〕24号《关于印发优化失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指南的通知》第四章第二、三节 
二、办理对象及范围 
职工跨地区就业的 
三、办事条件及需提交的材料 
(1)转出地出具《参保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四、办理流程 
持所需材料到区社保局失业保险办公室办理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联系方式 
受理、办理机构:乐都区社会保险服务局 
地点:乐都区碾伯镇西关街3号二楼失业保险办公室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72-8620090 
传    真:0972-8622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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