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乐公服第2017056号
一、 办理依据
劳社厅发〔2006〕24号《关于印发优化失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指南的通知》第二章第二节
二、办理对象及范围
参保单位发生单位名称、住所或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单位类型、组织机构统一代码、主管部门、隶属关系、开户银行账号等变更时。
三、办事条件及需提交的材料
(1)变更社会保险登记申请书
(2)工商变更登记表和工商执照或有光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证明
四、办理流程
持所需材料到区社保局失业保险办公室办理
五、办理时限
变更之日起30日内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联系方式
受理、办理机构:乐都区社会保险服务局
地点:乐都区碾伯镇西关街3号二楼失业保险办公室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72-8620090
传 真:0972-8622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