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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化隆县县歌的公告
来源:    时间:2022年03月23日    

为充分挖掘化隆县厚重的历史文化和丰富的人文、绿色、生态内涵,突出我县积极推进乡村振兴的奋发精神,增强全县人民的凝聚力和自豪感,进一步宣传化隆新形象,扩大山水化隆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体现我县在推进乡村振兴中的开拓精神,县委、县政府决定,面向全社会开展县歌征集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共化隆县委宣传部 

中央音乐学院新时代文明实践化隆中心办公室

二、征集办法

1.征集对象:面向社会各界人士,特别是广大词曲作者、爱好者。

2.征集时间:2022年3月23日——2022年4月22日。

三、作品内容及要求

1.两首作品:化隆县县歌;乡村振兴歌曲

2.要求作品内容要求主旨鲜明,立意高远,创意新颖,健康向上,旋律优美。县歌能够反映化隆悠久的人文历史、秀美的自然风光、传统文化和风土人情,体现化隆人民的现实生活与情感,展示出化隆人民的精神风貌以及经济社会建设的巨大成果;乡村振兴歌曲能够表现化隆推进乡村振兴中,取得的相关成就,体现化隆人民积极投身到乡村振兴中的热情,进取,开拓等筑梦精神。

3.歌词要雅俗共赏,朗朗上口,便于传唱,易于流传,融思想性、艺术性和时代性于一体。符合歌词创作规律和要求。

四、作品评选

征集活动结束后,县委宣传部将邀请专业人士组成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来稿进行认真评选,并以适当方式听取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评审委员会结合化隆实际,根据入围作品质量以及在媒体公布后的反响等情况进行评定,并将最终评选结果在相关媒体公布。

最终入围作品将由中央音乐学院选派相关专家进行艺术加工(保留原词、曲作者署名)并进行推广。

五、投稿须知

1.歌曲作品可以以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也可以直接上门投稿。

2.应征稿件可以采用A4纸打印,可采取单词、单曲或词曲并投、简谱谱曲的形式投稿。须注明作者单位、姓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如果有条件的也可直接提供录音作品或小样。歌词曲谱形式、题材、风格不限,独唱、重唱、合唱均可。

3.作品必须原创,不得与任何同类歌词相近或相似,因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或其他任何知识产权及专有权利而引起的法律后果由作品提交人自行负责。投稿时作者承诺其作品的出版权由化隆县县歌征集评审委员会所有。来稿(含录音作品)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六、投稿地址

来稿地址:化隆县委宣传部办公室,并注明“化隆县县歌”征集字样。

联 系 人:马小芬 李蓉蓉  联系电话:0972-8712503

电子邮箱:hlxtxy2503@163.com

七、版权所属

1.本次征集活动期间,入选作品的复制权(即印刷、录音、录像、发行权、表演权、广播权、网络传播权)归化隆县委宣传部所有,主办单位有权对入选作品进行修改和使用。

2.词曲作者享有署名权。

3.本次征集活动相关事宜由化隆县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中共化隆县委宣传 

中央音乐学院新时代文明实践化隆中心办公室

               2022 年 3 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