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热点专题 > 中央环保督查进行时 > 边督边改
【受理编号54】化隆县马尕西木近年来在牙什尕镇上多巴村哈龙沟河滩周边擅自占用地约五十多亩开采砂石料场,未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土地征用承包等
来源:    时间:2017年09月05日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举报反映的主要是关于化隆县马尕西木近年来在牙什尕镇上多巴村哈龙沟河滩周边擅自占用地约五十多亩开采砂石料场,未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土地征用承包等;砂场在全村人畜饮水(自来水)天池之上,北干渠管道从中穿过,严重危害水源安全;砂场建在农田灌溉渠源头,将原本在砂厂中央的灌溉水渠强行引至河道中,使水渠受到洪水冲刷,全村300多亩基本农田连年受灾减产,马尕西木将上多巴村三社位于牙什格山头用于农田灌溉的水渠强行回填用作砂石场地,砂场位于黄河支流河道上距离黄河仅800米,生产废料和日常垃圾直接排入河道”的问题。

污染类型:水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

1.关于“化隆县马尕西木近年来在牙什尕镇上多巴村哈龙河滩周边擅自占用地约五十多亩开采砂石料场,未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土地征用承包等”的问题,无证开采情况属实。经查,马尕西木(牙什尕镇上多巴村村民)砂场位于牙什尕镇上多巴村“哈龙”沟河滩与“尕什格”山的交界处,距黄河1500米处,占地约50亩,未办理采矿许可证等手续,属于无证开采。县国土局于今年812日向该砂场依法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停止开采,限7日内拆除所有生产设备,限10日内完成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在县国土资源局、牙什尕镇人民政府的现场监督下马尕西木配合开展了拆除生产设备过采区环境恢复治理工作。831日生产设备全部拆除,93日环境恢复治理任务全面完成

2.关于“砂场在全村人畜饮水(自来水)天池之上,北干渠管道从中穿过,严重危害水源安全”的问题,情况不属实。经查马尕西木砂场位于北干渠渡槽下游1公里处,北干渠渡槽并未穿过该砂场,上多巴村人畜饮水蓄水池位于该砂场西侧300米处,对水源没有影响,故不影响“严重危害水源安全”的问题

3.关于“砂场建在农田灌溉渠源头,将原本在砂厂中央的灌溉水渠强行引至河道中,使水渠受到洪水冲刷,全村300多亩基本农田连年受灾减产,马尕西木将上多巴村三社位于牙什格山头用于农田灌溉的水渠强行回填用作砂石场地”问题,情况部分属实。经查,上多巴村农田灌溉渠道靠近马尕西木砂场西侧穿过。马尕西木在2010年非法采砂过程中,存在将上多巴村约20米渠道被毁坏(部分被填埋)的情况,马尕西木当即已做修复,且该段渠坝一直完好畅通。并经走访农户了解,“全村300多亩基本农田连年受灾减产”情况不存在。

处理和整改情况:

马尕西木砂场生产设备拆除和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全面完成。目前已不存在生产废料和日常垃圾直接排入河道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