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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编号30】化隆县石大仓乡,该县石大仓乡乙什扎地区属黄河源头二级治理区域,化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在无环境保护评估的情况下,为政绩随意更改立项开发地,开挖泉水源头,强行将三个细小泉水引走,破坏自然环境,并暴力执法;该县政府为了套取国家专项资金,盲目实施“化隆县石大仓乡应急备用水源工程”,会导致原供水村庄缺水
来源:    时间:2017年08月24日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举报反映的主要是关于“化隆县石大仓乡,该县石大仓乡乙什扎地区属黄河源头二级治理区域,化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在无环境保护评估的情况下,为政绩随意更改立项开发地,开挖泉水源头,强行将三个细小泉水引走,破坏自然环境,并暴力执法;该县政府为了套取国家专项资金,盲目实施“化隆县石大仓乡应急备用水源工程”,会导致原供水村庄缺水”的问题。

污染类型: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

收到交办信件后,县委副书记冉东升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了分析研判会议,听取了县水务局、公安局、发改委、林业局、农牧局和石大仓乡有关工作汇报,并就信访案件办结工作进行了认真分析和研究,安排专人调查核实,及时办理群众信访案件。石大仓乡处在我县东部脑山区,是半牧半农区,干旱少雨,辖区共17个行政村,其中群众将吉家村、香塔村、高跃村、拉卡村统称为乙什扎片区。群众举报信访案件中所指水源工程为《化隆县石大仓乡截潜流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为抗旱应急工程)(附件一)

1.关于“化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在无环境保护评估的情况下,为政绩随意更改立项开发地”的问题。根据有关水利项目建设要求,在项目立项过程中,编制和批复的实施方案中已包含环境影响评价内容。2014年向省水利厅上报的石大仓乡抗旱应急工程引水水源为石大仓沟上游“部浪沟”,2014年11月海东市水务局通过审查的实施方案和2015年6月开工建设的实际引水点均为石大仓沟上游“部浪沟”,该工程施工当中,水源地始终保持一致,该工程为民生工程,没有获取政绩的想法和做法。

2.关于“开挖泉水源头,强行将三个细小泉水引走,破坏自然环境”的问题。根据水资源综合调配利用的相关规定,为解决下游群众吃水困难的问题,县水务局对区域内的水资源进行统一调配,工程引取了该片区吉家村“部浪沟”旁三处泉水,目前泉水旁沟道内有每秒0.1个流量的常流水,下游无群众使用该泉水。在工程建设中严格按施工规范和标准执行,对修建的引水口、输水管沟开挖等及时进行了回填整平。

3.关于“暴力执法”的问题。施工单位自2015年5月进场以来,多次受到阻工,引水口及部分主管道一直未能施工。2017年6月1日施工单位进场准备施工时,再次受到石大仓乡高跃、香塔、拉卡、吉加等4村近200余名村民阻工。对此,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县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卫计、宣传等部门和石大仓乡党委、政府,依法及时开展处置工作。在现场法制宣传教育过程中,部分村民打骂工作人员,并用力投掷石块进行击打,致使21名民警不同程度受伤,砸坏多辆公务车辆。我县及时将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后在海东市公安局的协助下,经7个多小时的依法处置,将49名带头参与并用石块打伤民警、打砸公务车辆的违法人员带离现场,依法进行审查,对其余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并逐一登记核实后由乡党委、政府劝离现场,继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4.关于“该县政府为了套取国家专项资金,盲目实施‘化隆县石大仓乡应急备用水源工程’”问题。由于石大仓乡台一、台二、大岭、支哈塘等5村主任期干旱自然缺水,村民饮水依靠屋顶、庭院收集的雨水贮存在水窖中作为饮用水,出现了村民生活用水和灌溉严重缺水问题。为了切实解决水源问题,经县委、县政府积极协调,2014年青海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下达2014年度抗旱应急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附件二),海东市水务局于2014年11月通过实施方案审查,同年下达了《化隆县石大仓乡截潜流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附件三),于2015年6月开工建设。该工程建成后可解决石大仓乡台力盖等8村800户4074人10543头牲畜饮水问题和支哈堂等3村844亩农田灌溉用水问题,对提高当地饮水安全程度和有效抵御旱情、减少水致疾病和提高生活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也是省水利厅《青海省抗旱规划实施方案(2013-2017年)》安排的2014年重点建设工程。

该工程资金来源为省财政抗旱应急水源工程专项补助和财政支农水利专项资金。

5.关于“抗旱应急水源工程会导致原供水村庄缺水”的问题。乙什扎片区村庄在该工程实施前都实施了人饮工程,自来水入户,水源均为该工程取水点上游的独立泉水。截潜流应急备用水源工程饮用水日需水量为684.45立方米,部浪沟取水断面日流量为1628.5立方米,工程引水后没有造成附近村庄缺水。

处理和整改情况:

截至目前,该项目涉及的3个村约1000人喝到了安全干净的水,得到了广大村民的一致好评,工程施工没有对生态造成破坏,乙什扎片区各村饮水正常,河道内有常流水。对于相关参与并用石块打伤民警、打砸公务车辆的违法人员由县公安部门依法审查,刑事拘留11人,其中2人取保候审、9人执行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