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举报反映的主要是关于“化隆县群科镇团结二村上游的茶园和华夏水泥厂,气味难闻,废水垃圾直接排到黄河里,污染特别严重”的问题。
污染类型:水污染、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
1.群科镇团结二村段黄河沿岸共有5家餐饮企业,分别为马家大院餐饮有限公司、群科镇黄河家园、群科镇锦绣农家小院、村里人家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先得月农家院。以上5家餐饮企业均修建了餐厨废水沉淀池和生活污水化粪池,并安装了高效油烟净化器。周边未发现排污口,无明显异味,生活垃圾拉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不存在“气味难闻,废水垃圾直排黄河”的问题。
2.化隆县华夏水泥有限公司为年产60万吨的水泥粉磨站,采用辊压机+球磨机联合粉磨的生产工艺。配套建设有脉冲式布袋除尘器17组,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1座。通过调阅企业废气(青海金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7月4日)、废水(市环保局环境监测站2017年7月10日)监测数据,显示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均在国家排放限值以内。生活污水经过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生活垃圾与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签订协议,由该局进行清运。经核查没有“气味难闻,不存在废水垃圾直排黄河”的问题。
处理和整改情况:
对团结二村处的5家餐饮企业和华夏水泥厂的环保、安全生产等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我县将严格落实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加大日常监管力度,采取定期监测、突击检查、夜间检查等多种方式,对环境违法行为实行“严管重罚”,确保企业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环保设施正常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