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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编号16】化隆县群科镇木哈村村内林地、山地被破坏,砂场将洗砂水排入黄河
来源:    时间:2017年08月21日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举报反映的主要是关于“化隆县群科镇木哈村村内林地、山地被破坏,砂场将洗砂水排入黄河”的问题。

污染类型:水污染、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

收到交办问题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主动认领,积极进行整改,按照省市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专项工作会议精神、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边督边改工作的通知》以及市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要求,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安项加组织县国土、环保、公安等部门主要负责人深入现场实地督办。据核查,该三家采砂场均位于群科镇木哈村北面,临近牙同高速公路,开采区域没有林地。其中:

1.木哈村马生德砂料场(马生德为木哈村村民),未办理采矿许可证,属于非法采砂行为。县国土局已于20175月下达《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通知》,并于627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停止开采,限期拆除所有生产设备、附着物并完成环境恢复治理。目前,该砂料场已全面完成整改。

2.化隆县群科镇木哈村多浪直沟砂料场(法人代表兰玉峰)在20111030日取得的《采矿许可证》,已于2015129日到期。因采矿区距离新建的牙同高速公路较近,故未再办理采矿延续手续,属今年依法关停拆除的采砂场。

811日,发现该砂料场关停后,生产设施没有拆除,环境恢复治理开展很不理想,期间又安装简易筛进行偷采,县国土局立即予以制止依法拆除,督促业主限期完成生产设施拆除和环境恢复治理;县公安局对法人代表实施了行政拘留。国土局等有关职能部门督促砂场法人在3日内完成生产设施拆除和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目前,该砂料场已全面完成整改。

3.化隆县邦诚建材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韩英文)在20111021日取得的《采矿许可证》,已于20151021日到期。因采矿区距离新建的牙同高速公路较近,故未再办理延续手续,属今年依法关停拆除的砂料场。至811日,该砂料场仍未按要求完成生产设施拆除和环境恢复治理。8月11日,经县政府主管领导带领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现场安排治理,目前,该砂料场已全面完成整改。

处理和整改情况:

1.以上3家砂料场所有生产设施已全部拆除,砂石料开采区的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已全部完成,并栽植青海云杉663株(苗高1.5米以上),绿化面积约20亩。

2.进一步对整治后的砂料场采取专业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3.砂料场拆除关停后洗砂水排入黄河问题自然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