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举报反映的主要是关于“化隆县巴燕镇马场山和二塘乡尕吾山建设总装机容量500兆瓦的光伏发电园区,严重破坏当地草场。2014年8月,马场村20余户村民自发起来阻止项目上马,可是当地政府坚决要上,当场还有公安人员开了枪”的问题。
污染类型: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青海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青政办【2014】53号)、《青海省海东市并网光伏电站规划(2014-2020年)》,2014年5月经市委、市政府研究,计划在我县实施总装机容量为280兆瓦的光伏发电项目,其中巴燕镇马场山容量为200兆瓦,二塘乡尕吾山容量为80兆瓦。为此,市上专门成立光伏办,并组建海东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协调各企业开展前期工作,进行光伏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我县积极配合市上有关企业,做好征地补偿和群众工作,成立了县光伏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并深入到拟项目建设涉及的乡镇村(社)开展了宣传等相关工作。当时马场山地区涉及的各村“两位”班子及绝大部分村民对发展光伏产业表示支持。到8月13日,县上开展建前施工准备时,马场村20余户村民集聚到道路施工现场进行阻工,并提出要罢免村“两委”班子负责人和在县城每户解决一套商品房等不合理要求。
阻工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抽调50多名工作人员(其中公安干警28名)对阻工群众开展了解释说明和宣传引导工作,主要宣讲了发展光伏产业的重要性和相关政策依据,以及建成后涉及村民惠及好处等,并明确项目实施后村民现有利益可充分保证,继续在项目区放牧(项目区土地性质为国有、允许附近的群众共同放牧)。但马场村部分村民通过封堵乐化公路、拦截企业施工机械、在项目区私自搭建帐篷、围堵和谩骂公职人员等方式继续阻工。2014年8月13日16时许,施工单位报警后,县公安局对马场村部分村民的阻工行为进行依法处置,控制带头组织者,在处置过程中部分村民通过采取厮打执法人员、冲击执法车辆等过激行为对抗执法。为有效制止群众违法行为,防止发生打砸事件,公安干警朝天鸣枪示警,疏散群众,事件得到妥善处置。
该事件发生后,根据海东市委、市政府的安排,县委、县政府以稳定大局为重,积极开展群众工作,重点对马场村村民耐心细致地开展宣传工作,宣讲国有牧场地的性质、发展光伏产业的益处、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引导村民依法表达诉求,并对带头闹事者依法传讯、侦查处理。
处理和整改情况:
(二)阻工事件发生后,又因木里煤矿事件影响,当年9月10日省政府召开光伏发电布局专题会议,要求“严禁占用草地、灌木林地、湿地建设光伏发电站”,紧急叫停了该光伏发电项目。根据省、市要求,时至今日,该区域未建设光伏发电站,不存在草场破坏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