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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编号6】化隆县群科镇木哈村三个砂厂,挖山破坏生态,存在安全隐患,建议关停
来源:    时间:2017年08月17日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举报反映的主要是关于海东市化隆县群科镇木哈村三个砂厂,挖山破坏生态,存在安全隐患,建议关停的问题。

污染类型: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

(一)8月14日,县委常委、县政府副

县长安项加第一时间组织县国土、环保、公安等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实地调查,举报属实,三个砂料场开挖山体方面存在安全隐患。该三家采砂场均位于群科镇木哈村北面,临近牙同高速公路。其中:

1.木哈村马生德砂料场(马生德为木哈村村民),未办理采矿许可证,属于非法采砂行为。县国土局已于2017年5月下达了《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通知》,并于6月27日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一是责令停止开采;二是7日内拆除所有生产设备,并限10日内完成环境恢复治理任务。经8月11日至14日的再次整治,目前,该砂料场附着物已全部拆除,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已全面完成。

2.化隆县群科镇木哈村多浪直沟砂料场(法人代表兰玉峰)于2011年10月30日取得《采矿许可证》,《采矿许可证》于2015年12月9日到期。后因采矿区距离新建的高速公路较近,故对该企业未予办理采矿延续手续,属今年依法关停拆除的采砂场。

8月11日,发现该砂料场关停后在未完成拆除生产设施和环境恢复治理的情况下,又安装简易筛进行偷采,县国土局立即予以制止,并拆除了简易筛,县公安局对法人代表实施了行政拘留,限期完成生产设施拆除和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目前,该砂料场生产设施拆除和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已全面完成。

3.化隆县邦诚建材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韩英文),于2011年10月21日取得《采矿许可证》,《采矿许可证》于2015年10月21日到期。后因采矿区距离新建的高速公路较近,故对该企业未予办理延续手续,属今年依法关停拆除的砂料场。到8月11日,该砂料场仍未按要求完成生产设施拆除和环境恢复治理。经8月11日至14日的再次整治,目前该砂料场生产设施已拆除,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已全面完成。

处理和整改情况:

1.以上3家砂料场所有生产设施已全部拆除,砂石料开采区的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已全部完成。

2.进一步对整治后的砂料场采取后续治理,消除安全隐患。

3.以上3家砂料场整治完成后拉运砂石料噪音扰民的问题彻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