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举报反映的主要是关于海东市化隆县群科镇团结一村村主任王军开挖草地修建石料厂,破坏草地;化隆县群科镇京画水泥搅拌站污水排入防洪沟,直接流入黄河;村主任填埋马家大院附近黄河造地的问题。
污染类型:生态、水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
——关于“海东市化隆县群科镇团结一村村主任王军开挖草地修建石料厂,破坏草地”的问题。
经8月13日实地调查,情况基本属实。信访反映的堆放砂石区域原为牙同高速公路施工单位砂石加工点和沥青拌合站临时用地(施工单位交由德恒隆乡牙曲滩村村民马忠孝处置),位于群科镇团结一村(牙同高速公路以北)120米处。该临时用地大部分区域施工单位已完成环境恢复治理,群众反映的该部分区域因团一村原村主任王俊等人的干扰没能完成环境恢复治理。为此,一是县国土局已责成牙同高速公路施工单位,限期3日内完成该区域环境恢复治理工作。二是群科镇政府组织村“两委”及村民开展了《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三是县公安局对王俊进行了问询谈话。
——关于“化隆县群科镇京画水泥搅拌站污水排入防洪沟,直接流入黄河”的问题。
经8月13日现场调查化隆县京画混凝土有限公司(法人为李全彬),未发现该公司“搅拌站污水排入防洪沟,直接流入黄河”的现象,污水、废渣等环保处置正常。同时,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进一步强调了依法生产相关要求。其中今年5月17日,经县环保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该公司将砼罐车清洗废水和废渣倾倒在搅拌站旁的河道内,污水流径约400米。当即责令该公司整改,于5月19日整改完成,并处的三万元罚款收缴到位。
——关于“村主任填埋马家大院附近黄河造地”的问题。
经8月13日、14日县水务局、群科镇和水政执法大队对“马家大院”餐厅(位于群科镇团一村)附近进行实地调查,举报内容基本属实,位于“马家大院”餐厅向东250米右侧的“村里人家”农家院对面(该地块属于公伯峡水库淹没区)。2010年当事人王俊等15人共同在此平整荒地计划用于建设蔬菜温棚,在平整土地过程中存在向河道淹没区扩展延伸宽5米、长76米,共计380平米的行为。为此,一是县水务局依据河道管理相关规定予以了制止,下发了《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并限期于8月20日前恢复原貌。二是通过实地调查,查看原有地形地标,走访周边农户(6人),当事人自2010年以后没有新的侵占河道行为,但存在前期恢复不到位,没有按原貌进行彻底的恢复的问题。并对当事人王俊等进行了约谈。
处理和整改情况:
——关于“海东市化隆县群科镇团结一村村主任王军开挖草地修建石料厂,破坏草地”的问题。
8月14日施工单位已经进场,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关于“化隆县群科镇京画水泥搅拌站污水排入防洪沟,直接流入黄河”的问题。
经8月15日再次突击检查,未发现该公司违法排污现象。下一步,县上将加强日常监管,定期、不定期或利用节假日期间进行监督检查,严查严管,坚决杜绝企业排污,污染周边环境。
——关于“村主任填埋马家大院附近黄河造地”的问题。
县水务局监督当事人已调运设备正在恢复原貌之中,确保8月20日前完成。县水务局已对该区域设置了网围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