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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编号1】海东市化隆县巴燕镇下卧力尕村南山顶修建光伏电站,5000亩草地受到破坏”和“化隆县加合工业区碳化硅厂夜间生产异味严重”
来源:    时间:2017年08月17日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举报反映的主要是关于“海东市化隆县巴燕镇下卧力尕村南山顶修建光伏电站,5000亩草地受到破坏”和“化隆县加合工业区碳化硅厂夜间生产异味严重”的问题。

污染类型:生态、大气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

——关于“海东市化隆县巴燕镇下卧力尕村南山顶修建光伏电站,5000亩草地受到破坏的问题。

县上第一时间召集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及执法人员前往现场进行调查核实。信访人反映的巴燕镇下卧力尕村南山顶光伏电站场址,实际上均位于阿什努乡辖区,由于确权纠纷、生产传统及历史惯例,该区域为阿什努乡与巴燕镇10村共同放牧草场。

根据国家、省上有关部门政策和市上光伏项目推进要求,我县招商引进了4家具有“路条”的企业实施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100兆瓦、规划选址总面积约5000亩。该项目已取得省能源局备案,并已陆续进场开工建设。

经现场核查,目前已建成光伏阵列覆盖区域与电站附属设施占地为1550亩,其中永久性150亩,用于建设升压站、进场道路、光伏阵列桩基及生产管理用房等。在施工过程中,存在草地被临时施工用土覆盖、在光伏阵列安装过程中因材料转运及施工机械运输造成植被损伤的情况,群众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关于“化隆县加合工业区碳化硅厂夜间生产异味严重”的问题。

县上第一时间召集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及执法人员前往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经核查,我县在加合工业集中区共有4家碳化硅企业,因经营困难和产业转型,目前仅有青海佳通太阳能新材料有限公司1家企业正常生产。在环保执法人员连续3天夜间排查过程中,未发现“夜间生产异味严重”的问题。但2016年我县环保部门例行检查中,发现类似问题确实存在。

2016年该企业为降低成本采取夜间错峰生产,原材料采购严把质量关,选用含量高于1.5%的硫份原材料,致使异味较重。经督办,企业已经选用0.5%左右硫份的原材料,并通过采取降低电压等级、延长生产时间、降低污染物排放量等措施,异味问题得到有效控制。同时,企业于2016年投资1902万元实施了烟气收集环保设施改造,安装完成视频监控,并与省、市、县联网。

 

处理和整改情况:

——关于“海东市化隆县巴燕镇下卧力尕村南山顶修建光伏电站,5000亩草地受到破坏的问题。

1.责令停工整顿。在我县生态环保问题自查中,已排查出存在草原植被破坏的问题。县政府主管副县长召集有关部门已于7月上旬紧急约谈4家企业,责令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立即停止建设,及时开展环境整治和草原植被恢复治理工作。此后,又陆续约谈2次,督促认真整改、加快治理。

2.开展生态整治。各企业严格按照草原植被恢复方案开展生态环境治理工作,一是在裸露工地和受损的植被上覆盖了密目网,定期洒水并播撒了草籽,并已着手在进场道路两侧种植云杉,美化、绿化光伏发电厂区;二是对施工产生的弃土进行外运处理,恢复原有地貌;三是清理落(滚)石并整治项目部周边环境。目前,植被恢复措施已初见成效。同时,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求企业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采取更加有效技术措施,切实落实环保“三同时”和水土保持要求,最大程度减少植被被破坏。

3.严肃追责问责。县纪委及时介入调查,加大执纪问责力度。8月2日,报请县委研究同意,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主管副县长进行了提醒谈话,对3名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诫勉、提醒谈话,2名直接责任人受到警告处分。并在全县环保专题会上对上述人员进行了点名批评,警示教育干部职工践行“四个意识”,切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

——关于“化隆县加合工业区碳化硅厂夜间生产异味严重”的问题。

县环保局分别于8月11日下午和12日晚对公司董事长进行了约谈,要求严把原材料质量关,使用优质原材料,并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确保正常运行。下一步,我县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职能部门监管责任的落实,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辖区内企业的日常巡查力度,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环保设施运行不正常造成污染物排放不达标,坚决依法关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