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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反馈意见第41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来源:    时间:2023年03月31日    

根据《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反馈化隆县乡镇生活垃圾及污水处理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化政办﹝2022﹞86号)的要求,对41项问题完成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化隆县甘都镇东风村污水处理站无专业人员运维,无运行台账,运维资金无保障,无污泥处置台账,污泥去向不明。该村多为旱厕,污水处理站收纳污水量较少,生化系统未发挥实效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整改措施:甘都镇东风村农村污水处理站提标升级和智能化改造项目已全部完成,由施工单位运行三年,现运行正常,下一步委托第三方进行水质监测,达标后纳入排污许可管理。

整改完成情况:自2022年1月起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并取得实效,运行人员及运维资金已保障,运行台账、污泥处置台账已建立,于2022年10月12日登记办理了排污许可,登记编号:54630224ME2723801M001W,有效日期为2022年10月12日至2027年10月11日,已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海东市化隆县生态环境局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邮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4月1日开始,共7天(按工作日算)

受理单位:海东市化隆县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972-8712477

联系地址:幸福路农科大楼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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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3月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