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所属单位。机关设行政单位1个。
(二)人员构成。行政编制2人,事业编制31人,实有在职人数33人,遗属人数7人,离休人员8人,退休人员2100人。
二、主要职责
承担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经办服务工作;承担本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基金的上解工作;承担对商业保险公司经办大病保险的业务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运行分析工作;承担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的编制、执行工作;负责本级社保经办业务的内部稽核和机构内控工作;组织实施社会保险费和社会保险待遇的稽核工作;组织统筹本地区机关事业单位、企业退休人员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三、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此表中支出情况分别按资金来源、项目类别、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反映。其中,在支出项目类别分类中,基本支出是指机关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为保障其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基本支出计划,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专项支出是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一)收入情况。社保局本年度预算总收入为18418万元,比上年减少7613万元,下降2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下降。
(二)支出情况。本年度支出预算18418万元,比上年减少7613万元,下降29%,下降的主要原因提前预告专项减少。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1、基本支出12387万元,包括:人员经费支出264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5万元,个人家庭补助支出12088万元;2、项目支出6031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772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617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26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080万元。
四、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说明
本表按资金来源、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社保局年度部门预算中所有支出的总体情况。
(一)资金来源。一般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是指经费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二)支出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指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包括社保局在职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和专项业务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包括城乡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
医疗卫生支出,包括医疗保险等支出。
五、支出预算总表说明(表3)
本表按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社保部门年度部门预算中所有支出用于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总体情况。
六、项目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按功能分类科目和资金来源编制,反映社保部门年度部门预算中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按资金来源编制,反映社保部门年度部门预算中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的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因财政部门上年决算数尚未批复,仅公开2017年预算数)。
第八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类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包括财政部门经费拨款、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其他收入。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等。
二、支出类
(一)2013101一般公共服务行政运行:指我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二)2013102一般公共服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专项支出。
(三)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指离退休人员支出。
(四)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
(五)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六)2080801死亡抚恤:指按规定用于烈士、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抚恤金。
(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指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八)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九)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指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2210201住房公积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一)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职工职业年金。
三、其他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财政资金安排的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是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部门专业类名词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