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隆县委宣传部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及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所属单位。机关设行政单位1个。
(二)人员构成。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4人,实有在职人数12人。
(三)宣传部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宣传工作。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弘扬主旋律,打好主动仗。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
(2)负责制定协会宣传工作计划,抓好协调检查落实。
(3)做好会员思想政治工作的规划、协调、和督察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会议,对重大理论问题进行研讨,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并及时交流、推广。
(4)协助落实协会中心组学习计划,不断提高领导班子成员的理论素质和思想政治素质。
(5)加强对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指导,同有关部门一起广泛展开精神文明建设、师德师风教育、普法宣传教育及各种校园文化活动,及时宣传先进典型。具体负责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6)负责对外宣传工作。加强同社会各界特别是郑州各大高校的联系,充分利用各种机会和形式,向各高校广泛宣传协会部署、改革发展所取得的成绩,树立协会良好的外部形象,不断扩大协会的知名度。
(7)完成协会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此表中支出情况分别按资金来源、项目类别、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反映。其中,在支出项目类别分类中,基本支出是指机关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为保障其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基本支出计划,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专项支出是指先为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一)收入情况。宣传部本年度预算总收入为233万元,比上年增加66万元,增加4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项目增加。
(二)支出情况。本年度支出预算233万元,比上年增加66万元,增加4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项目增加。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1、基本支出155万元,包括:人员经费支出13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6万元;2、项目支出78万元,包括:商品服务支出78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3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12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万元。
三、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说明
本表按资金来源、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宣传部部门年度部门预算中所有支出的总体情况。
(一)资金来源。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经费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
(二)支出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指反映宣传部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包括宣传部部门在职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和宣传部部门对全市系统专项业务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四、支出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按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宣传部部门年度部门预算中所有支出用于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总体情况。其中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反映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五、项目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按功能分类科目和资金来源编制,反映宣传部部门年度部门预算中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六、“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按资金来源编制,反映宣传部部门年度部门预算中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的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因财政部门上年决算数尚未批复,仅公开2017年预算数)。
七、部门预算名词解释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是指经费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二)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离休人员工资、退休人员住房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方面的支出。
(四)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医疗保险和计划生育保险方面的支出。
(五)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 “三公”经费:指本部门(包括所属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