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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隆县就业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及名词解释
来源:    时间:2017年12月28日    

化隆县就业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及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所属单位。机关设事业单位1个,。

(二)人员构成。行政编制1人,事业编制24人,实有在职人数25人,遗属2人。

(三)部门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促进就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分析、了解、掌握全县就业失业的基本状况,建立健全就业失业监控管理体系,控制失业率,维护就业局势基本稳定。

2、协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定公共就业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具体实施。负责落实就业再就业年度工作计划。

3、负责落实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建立健全运行机制,扩展服务功能,改善服务手段,提升服务能力。

4、负责组织开展各类公共就业服务专项行动,认真落实各类积极就业政策,做好就业再就业援助工作。

5、负责全县镇街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充分就业社区”、“充分就业转移村”的创建和就业与社会保障服务工作。

6、承担劳动力就业能力建设工作责任。负责全县就业训练、就业再就业培训管理,组织指导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和农民工岗前就业培训,提升人力资源能力。

 7、承担城乡劳动力创业促就业指导服务工作责任。负责全县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开展创业培训、创业指导、政策咨询、开业后续支持服务,引导全民创业。

 8、承担农村劳务开发就业工作责任。负责组织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有序流动;负责发展劳务经济,牵头协调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负责统筹城乡就业,促进城乡公共就业服务同质均等。

 9、承担全县失业保险工作责任。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失业保险目标计划,负责失业保险基金内控制度和失业保险与就业指导互动建设,负责失业保险经办的业务管理、失业动态监测、指导 “破产、兼并、解散、关闭”企业失业保险工作。

 10、负责办理《职工失业证》、《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失业证》、技能培训《结业证》及审验工作。接收并管理下岗失业职工、城镇失业人员及企业职工的个人档案。   

二、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此表中支出情况分别按资金来源、项目类别、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反映。其中,在支出项目类别分类中,基本支出是指机关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为保障其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基本支出计划,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专项支出是指化隆县就业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一)收入情况。化隆县就业局本年度预算总收入为2212万元,比上年增加1178万元,增长114%,增加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长。

(二)支出情况。本年度支出预算2212万元,比上年增加1178万元,增长11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及专项增加。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1、基本支出251万元,包括:人员经费支出244万元,公用经费支出7元。2、项目支出1961万元,包括商品服务支出1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813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64万元,农林水支出50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20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38万元。

三、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说明

本表按资金来源、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化隆县就业2017年度部门预算中所有支出的总体情况。

(一)资金来源。一般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是指经费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二)支出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指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包括化隆县就业局在职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和化隆县就业局对全县系统专项业务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离退休人员工资及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财政部门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四、支出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按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化隆县就业2017年度部门预算中所有支出用于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总体情况。

五、项目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按功能分类科目和资金来源编制,反映化隆县就业2017年度部门预算中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六、“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按资金来源编制,反映化隆县就业2017年度部门预算中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的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因财政部门上年决算数尚未批复,仅公开2017年预算数)。

2017年我局三公经费预算安排6.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

 2017年未安排因公出国费用

公务接待费

 2017年拟安排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9万元主要用于专项资金检查或开展业务需要开支的相关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拟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预算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正常运行车辆维护保养以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工作方面主要用于开展基层工作调研专项资金监督检查等公务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七、部门预算名词解释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是指经费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二)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离休人员工资、退休人员住房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方面的支出。

(四)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医疗保险和计划生育保险方面的支出。

(五)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 “三公”经费:指本部门(包括所属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