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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隆县交通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及名词解释
来源:    时间:2017年12月28日    

化隆县交通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及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所属单位。机关设行政单位1个。

(二)人员构成。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58人,实有在职65人

(三)交通局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交通运输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涉及全县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县交通发展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政府规章草案,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3)承担全县公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执行并监督全县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负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维护道路交通运输行业和城市客运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

4)负责提出公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承担县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立项审查及重大科技项目的申报工作,监督实施有关规费政策。

5)承担公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贯彻实施全县公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组织协调公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指导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

6)指导全县公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

7)负责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工作,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发布相关信息,指导全县公路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8)负责道路客货、危险货物运输,汽车维修、汽车驾驶学校和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上岗资格以及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

9)负责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等城市客运及道路客货运输。

10)承担跨县道路运输及交通基础设施等的协调职责。

11)负责局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的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12)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此表中支出情况分别按资金来源、项目类别、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反映。其中,在支出项目类别分类中,基本支出是指机关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为保障其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基本支出计划,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专项支出是指先为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  

二、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此表中支出情况分别按资金来源、项目类别、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反映。其中,在支出项目类别分类中,基本支出是指机关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为保障其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基本支出计划,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专项支出是指先为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一)收入情况。交通局本年度预算总收入为773万元,比上年增加172万元,增加2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办公费增加。

(二)支出情况。本年度支出预算773万元,比上年增加172万元,增加2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办公费增加。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1、基本支出700万元,包括:人员经费支出63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64万元;2、项目支出73

万元,包括:商品服务支出73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3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54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5万元。

三、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说明

本表按资金来源、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交通局年度部门预算中所有支出的总体情况。

(一)资金来源。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经费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

(二)支出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指反映交通局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包括交通局部门在职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和交通局部门对全市系统专项业务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四、支出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按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交通局部门年度部门预算中所有支出用于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总体情况。其中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反映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五、项目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按功能分类科目和资金来源编制,反映交通局部门年度部门预算中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六、“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按资金来源编制,反映交通局部门年度部门预算中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的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因财政部门上年决算数尚未批复,仅公开2017年预算数)。

七、部门预算名词解释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是指经费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二)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离休人员工资、退休人员住房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方面的支出。

(四)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医疗保险和计划生育保险方面的支出。

(五)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 “三公”经费:指本部门(包括所属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