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隆县工业和商务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及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所属单位。行政单位1个。
(二)人员构成。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7人,实有在职人数13人。
(三)工业和商务局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工业、商务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工业和商务领域政府规章草案,推进工业和商业化融合发展。
(2)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商贸流通领域以及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提出调整建议。
(3)负责工业经济运行,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监测、分析全县工业经济运行质量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4)按规定权限,审核工业和商业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管理重大项目技术改造投资工作。
(5)负责并监督全县工业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工作,负责工业企业节能耗和淘汰落后产能相关工作;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广应用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新兴产业、信息服务业、软件服务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指导引进工业企业技术装备化创新;负责盐务行业管理。
(6)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拟订中小企业发展规划,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参与电力行业发展规划编制,协调工业用电保障供应。
(7)拟订对外开放有关投资促进的政策措施和招商引资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以县政府名义参加的国内外各类经济协作活动的组织工作。
(8)负责全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建立监督出资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负责出资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拟订出资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出资企业改革和重组,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负责国有资产经营财务监督、风险控制和经济责任审计,完善出资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9)负责全县商贸流通行业的宏观管理,推进流通产业的结构调整,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实施,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指导全县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建设。
(10)拟订内贸发展规划,指导商业网点规划,提出引导各类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市场体系建设。
(11)牵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负责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12)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的流通管理,监测分析市场商品供求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对成品油流通和拍卖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解决市场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商品的供应。
(13)拟订电子商务发展规划, 研究制定电子商务的相关政策和措施,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指导企业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促进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
(14)负责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负责外贸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15)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工作;组织实施产品进出口、成套设备进出口和加工贸易工作。
(16)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依法实施对外贸易和产业损害调查;负责协调国外对我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17)研究提出外商投资政策建议,实施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指导外商投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利用外资的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总投资限额以下,不涉及专项规定的外商投资审批,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核上报工作,指导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工作。
(18)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
(19)组织开展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授权的民间组织的商贸联络工作。
(20)负责局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的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21)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此表中支出情况分别按资金来源、项目类别、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反映。其中,在支出项目类别分类中,基本支出是指机关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为保障其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基本支出计划,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一)收入情况。本年度预算总收入为663万元,比上年增加169万元,增加34%,增长主要原因是专项收入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
(二)支出情况。本年度支出预算663万元,比上年增加169万元,增加34%,增长主要原因是专项收入增加。
按支出项目类别:1、基本支出1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34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1万元;2、项目支出518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5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98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12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万元,项目支出518万元。
三、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说明
本表按资金来源、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工业和商务局年度部门预算中所有支出的总体情况。
(一)资金来源。一般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是指经费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二)支出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包括在职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指反映商业服务业方面的支出
四、支出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按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工业和商务局年度部门预算中所有支出用于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总体情况。
五、项目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按功能分类科目和资金来源编制,反映工业和商务局年度部门预算中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六、“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按资金来源编制,反映工业和商务局年度部门预算中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的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因财政部门上年决算数尚未批复,仅公开2017年预算数)。
七、部门预算名词解释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是指经费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二)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离休人员工资、退休人员住房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方面的支出。
(四)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医疗保险和计划生育保险方面的支出。
(五)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 “三公”经费:指本部门(包括所属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