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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隆县高原生态园区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及名词解释
来源:    时间:2017年12月28日    

化隆县高原生态园区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及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所属单位。事业单位1个。

(二)人员构成。行政编制1人,事业编制8人,实有在职人数9人。

(三)高原生态园区职责。研究拟定农业示范园区内总体规划及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承担农业示范园区内的产业布局、招商引资、运行监测、对外宣传等工作;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农业示范园区内的项目审批工作;协调生产要素配置,协调联系金融服务、科技创新等事项;负责农业示范园区内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筹措园区建投资金、搭建融资平台工作;承担园区内农作物、花卉等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的引进、示范、推广和对外科技交流工作;协助实施海东市“黄河彩篮”现代“菜篮子”生产基地(化隆片区)建设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此表中支出情况分别按资金来源、项目类别、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反映。其中,在支出项目类别分类中,基本支出是指机关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为保障其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基本支出计划,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一)收入情况。本年度预算总收入为107万元。

  (二)支出情况。本年度支出预算107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1、基本支出10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9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7万元;2、项目支出7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万元,农林水支出98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万元,项目支出7万元。

三、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说明

本表按资金来源、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高原生态园区年度部门预算中所有支出的总体情况。

(一)资金来源。一般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是指经费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二)支出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包括在职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

农林水支出指反映农林水事务的支出,包括农业示范园区内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工作。

四、支出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按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高原生态园区年度部门预算中所有支出用于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总体情况。

五、项目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按功能分类科目和资金来源编制,反映高原生态园区年度部门预算中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六、“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按资金来源编制,反映高原生态园区年度部门预算中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的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因财政部门上年决算数尚未批复,仅公开2017年预算数)。

七、部门预算名词解释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是指经费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二)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离休人员工资、退休人员住房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方面的支出。

(四)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医疗保险和计划生育保险方面的支出。

(五)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 “三公”经费:指本部门(包括所属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