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办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所属单位。机关设行政单位1个。
(二)人员构成。行政编制、13人,事业编制3人,实有在职人数16。
(三)人大工作职责:
(1)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的部署,制定有关工作方案,组织在本街道辖区的市、县人大代表开展学习、视察、检查、评议、调研等活动,并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有关情况报告;
(2)协助县人大代表联系群众,为代表履行职务收集相关资料和信息;
(3)帮助群众联系代表,向代表反映意见和建议;
(4)督促涉人大议案和建议的办理;
(5)在县人民代表大会召开期间,做好人大代表参加会议的服务工作;
(6)在县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做好县人大代表选举的有关工作;
(7)负责做好代表学习和培训的相关服务工作。
(8)签收、传阅、保存公文,根据领导批示办理有关事
(9)完成县人大常委会和人大街道工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此表中支出情况分别按资金来源、项目类别、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反映。其中,在支出项目类别分类中,基本支出是指机关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为保障其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基本支出计划,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专项支出是指人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一)收入情况。人大办本年度预算总收入为358万元,比上年增加98万元,增长3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二)支出情况。本年度支出预算358万元,比上年增加98万元,增长3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1、基本支出262万元,包括:人员经费支出21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45万元;2、项目支出96万元,包括:商品服务支出35万元,个人家庭支出61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8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18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3万元。
三、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说明
本表按资金来源、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财政部门年度部门预算中所有支出的总体情况。
(一)资金来源。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经费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
(二)支出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指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包括人大部门在职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和人大部门对全市系统专项业务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四、支出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按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人大部门年度部门预算中所有支出用于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总体情况。其中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反映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五、项目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按功能分类科目和资金来源编制,反映人大部门年度部门预算中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六、“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按资金来源编制,反映人大 部门年度部门预算中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的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因财政部门上年决算数尚未批复,仅公开2017年预算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