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所属单位。机关设行政单位2个,事业单位24个(其中:差额事业单位3个)。
(二)人员构成。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605人,实有在职人数617人,遗属人数32人。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医疗卫生、计生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县医疗卫生、计划生育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定中藏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二)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拟订实施疫病防治规划与办法,协调有关部门对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完善疾病防控体系。组织实施对威胁人民健康的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出生缺陷等疾病的检测与预防控制。组织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三)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综合监督。依法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和医疗、采供血、疾控等机构的监督管理。监督检查传染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依法组织对医疗卫生机构放射诊疗防护、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以及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的监督检查。(四)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五)负责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医疗技术风险防范,指导医疗事故争议处理。(六)负责组织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立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七)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实施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配送、使用管理制度。(八)负责完善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监督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和优生优育、提高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协同有关部门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监督执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九)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研究提出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的政策建议。(十)拟订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十一)承担全县卫生应急工作,拟订卫生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开展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援救工作,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十二)指导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十三)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监督实施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负责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十四)承担县委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和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十五)建立和完善区域内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和统计工作;定期发布有关信息。参与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十六)负责局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的网上名称管理工作。(十七)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收支预算总表说明(表1)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此表中支出情况分别按资金来源、项目类别、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反映。其中,在支出项目类别分类中,基本支出是指机关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为保障其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基本支出计划,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专项支出是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如公共卫生、基层卫生院、中医药、计划生育等项目支出。
(一)收入情况。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年度预算总收入为7598万元,比上年增加1132万元,增长1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长。
(二)支出情况。本年度支出预算7598万元,比上年增加1132万元,增长1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1、基本支出5923万元,包括:人员经费支出490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81万元,个人家庭补助支出735万元;2、项目支出1674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万元,医疗卫生支出6986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490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9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01万元。
四、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说明(表2)
本表按资金来源、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年度部门预算中所有支出的总体情况。
(一)资金来源。一般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是指经费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二)支出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指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包括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在职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和专项业务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医疗卫生支出,包括公共卫生、基层卫生院、中医药、计划生育等支出。
五、支出预算总表说明(表3)
本表按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卫生计划生育部门年度部门预算中所有支出用于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总体情况。
六、项目支出预算表说明(表4)
本表按功能分类科目和资金来源编制,反映卫生计划生育部门年度部门预算中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按资金来源编制,反映卫生计划生育部门年度部门预算中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的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因财政部门上年决算数尚未批复,仅公开2017年预算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