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所属单位。机关设行政单位1个。
(二)人员构成。行政编制1人,实有在职1人
(三)机关事务局工作职责: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制定机关后勤服务项目和标准;承担全县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根据授权承担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房地产、办公用房、房屋修缮等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县财政局的指导和监督,报批管理房地产变化等情况;负责机关危旧住房改建项目审核、监管工作;指导、监督和组织实施县级机关职工住宅小区(院落)的规划、建设;负责制定机关职工住房物业管理办法;负责全县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拟订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的规划、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承担县委、县人大、县人民政府、县政协重要的公务接待服务工作;组织拟订县级机关办公区安全保卫、应急预防、人民防空有关制度、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和协调、组织实施县政府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承办全县有关大型会议、重要活动的接待和后勤保障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二、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此表中支出情况分别按资金来源、项目类别、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反映。其中,在支出项目类别分类中,基本支出是指机关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为保障其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基本支出计划,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专项支出是指先为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一)收入情况。机关事务局本年度预算总收入为205万元。
(二)支出情况。本年度支出预算205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1、基本支出5万元,包括:公用经费支出5万元;2、项目支出200万元,包括:商品服务支出200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5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商品和服务支出205万元。
三、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说明
本表按资金来源、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机关事务局部门年度部门预算中所有支出的总体情况。
(一)资金来源。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经费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
(二)支出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指反映机关事务局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包括机关事务局部门在职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和机关事务局部门对全市系统专项业务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四、支出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按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机关事务局部门年度部门预算中所有支出用于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总体情况。其中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反映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五、项目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按功能分类科目和资金来源编制,反映机关事务局部门年度部门预算中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六、“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按资金来源编制,反映机关事务局部门年度部门预算中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的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因财政部门上年决算数尚未批复,仅公开2017年预算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