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预算/决算 > 预算信息
关于化隆回族自治县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    时间:2017年04月07日    

关于化隆回族自治县

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

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7314日在化隆回族自治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化隆县财政局局长  戴福华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县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面对经济持续下行与结构性减税的多重压力,财政工作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下,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努力克服各种不利因素的影响,坚持稳中求进,锐意改革创新,扎实工作,财政运行总体平稳,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全县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

(一)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5983万元,为调整预算100%,较上年同口径增长72%,增收6695万元。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主要项目完成情况:增值税1370万元,同比增长43%;营业税9444万元,同比增长922%;企业所得税826万元,同比增长21%;个人所得税277万元,同比下降4%;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1045万元,同比下降27%;房产税完成77万元,同比下降54%;印花税103万元,同比增长43%;耕地占用税28万元,同比下降98%;城镇土地使用税25万元,同比下降58%;土地增值税157万元,同比增长227%;车船税100万元,同比增长19%;契税完成46万元,同比下降71%;非税收入2485万元,同比下降22%。

需要说明:收入增幅高的主要原因是为防范“营改增”后税收流失,税务部门清缴历年税款,各企业积极补交税款  5341万元。

2016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7454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较上年增长9.2%,增支23005万元。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主要项目完成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950万元,同比下降58%;公共安全支出5412万元,同比下降40%;教育支出41885万元,同比增长8%;科学技术600万元,同比增长15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114万元,同比增长19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126万元,同比增长24%;医疗卫生支出27050万元,同比下降4%;节能环保事务支出10119万元,同比下降16%;城乡社区支出8876万元,同比增长下降22%;农林水事务支出54640万元,同比增长28%;交通运输支出1716万元,同比增长3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695万元,同比增长74%;商业服务业等事业支出1176万元,同比增长49%;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865万元,同比增长31%;住房保障支出19376万元,同比增长1207%;金融支出23万元;其他支出265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0201万元;债务付息支出66万元。

财政收支平衡情况:公共预算收入来源为276886万元,其中:地方公共预算收入15983万元,当年上级补助收入239414万元,上年结余1140万元,地方政府债务置换资金20201万元,调入资金148万元。公共预算支出274547万元。财政收支相抵,我县公共预算资金年终结余2339万元,全部为结转下年支出。结转的原因:2016年12月25日以后上级部门下达的专项资金,无法及时支付,形成专项资金结转。当年实现足额安排收支预算,做到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13982万元,其中:县级基金收入1230万元,当年上级补助收入3029万元,地方政府债务置换资金9000万元,上年结余723万元;基金支出13794万元,财政年终收支相抵,基金年终结余188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43434万元,其中上年基金结余1156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33685万元,年终基金结余9749万元。

二、2016年财政工作情况

(一)提升财政保障能力。一是紧紧围绕年初目标,强化收入调度、全面排查税源、堵塞税收漏洞,挖掘增收潜力,促进了财政收入稳步增长。二是积极争取发展资金。全年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及各类专项资金14.86亿元。争取省级新增置换债券29201万元。截止2016年12月底,偿还地方性政府债务本金46765万元,有效减轻了政府偿债压力、降低了融资成本。争取中小微企业发展资金1010万元,拨付工业企业发展扶持资金425万元,促进了企业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

(二)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一是认真落实《化隆县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化隆县党政机关县内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并严格按管理办法审核支出,严控支出源头关。2016年全县“三公”经费保持零增长。二是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全年国库集中支付总金额27.61亿元,其中:通过单位零余额账户授权支付金额为4.14亿元,直接支付金额为23.47亿元,提高了我县财政部门资金的流动速度,增强了财政资金的调控能力。2016年财政用于民生投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6.9%。

(三)深入推进财政改革。一是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要求,完善预算编制内容,按要求分别编制了公共财政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二是继续强化“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绩效管理理念,全年对45个预算单位进行了再评价,再评价预算单位数占全县预算单位总数的60%。并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价机构进行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涉及资金3.02亿元。全面推行公务卡。2016年底累计办卡量达1273张,共实现公务卡刷卡消费金额2679万元,确保公务卡消费制度得到落实。四是推进政府采购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工作,推进公开招标工作,增强政府采购工作透明度。2016年实际完成采购项目60批次,采购预算资金为640万元,实际采购金额628万元,节约资金12万元,资金节约率2%。五是深化国有资产管理,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评估24户,确认资产1473万元,为县政府提供了决策依据。

(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一是加大精准扶贫投入力度。2016年,县级安排工作经费364万元,全力保障全县精准脱贫工作有序开展。争取省级财政支农、扶贫专项资金50635万元,安排落实县级支农扶贫资金7156.94万元。其中落实2016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及美丽乡村建投资金总额5704万元,项目总计26个。二是各项惠农补贴全面落实,发放农业支持耕地地力保护、退耕还林、成品油补贴、草原生态保护等补贴资金8659.65万元;拨付大中型水库移民资金475.72万元。三是加大社保资金投入。支付新农合补助资金11673万元,拨付城乡医疗补助资金1653万元,城乡居民养老金4998万元,城乡低保12041万元。落实社保“五项”基金县级配套1286万元,拨付保障性住房资金10159万元,农村危房改造9167.4万元。四是大力支持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工程。争取和安排资金495万元,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发放涉农担保贷款1822万元,有效调动了农户靠智力创业、靠技能增收的积极性。

(五)强化财政监督管理。一是细化预决算公开。深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公开内容细化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全县80个部门在县政务公开网统一公开了2015年部门决算和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二是积极盘活存量资金。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共清理财政存量资金 6.7亿元,收回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9332万元,统筹用于经济发展和民生领域。三是加强国库制度管理。开展财政专户清理,撤销财政专户8个,进一步完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工作。四是强化财政监督检查。在做好对部门执行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财税法律法规常规性检查项目工作的同时,会同监察局、审计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了财政专项资金、非税收入收缴、银行账户管理及资金收付、三公经费等专项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制度缺失,建立了《化隆县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制度》、《化隆县财政专户管理核算办法》等11项内部控制制度,财经秩序得到有效规范五是强化会计基础工作。以政策理论知识、财经法律法规、会计业务知识、会计软件系统使用等内容逐期对全县财务人员进行培训,全年共举办培训班5期。

各位代表: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运行和管理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骨干税源缺乏、拉动性新增税源少,财政收入保持持续增长的难度进一步增大;刚性支出增多,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政府债务负担较重,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的任务艰巨财政监管和绩效评价等还存在薄弱环节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分析研判,找准症结,综合施策,逐项加以解决。

三、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7年财政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县域主导产业,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培育财源;大力调整收支结构,加强财政收支管控;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更多领域,减轻财政支出压力;强化财政管理,加强财政监督,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积极推进依法理财、科学理财,努力建设全面规范、公开透明、适应经济社会形势发展的现代财政制度,促进县域经济持续较快发展。

(一)2017年财政收支预算安排

全县年初可用预算内财力为94390万元,比上年初财力86882万元增加7508万元,增长9%。

1、全县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11450万元。比上年同口径数10409万元,增长10%,增收1041万元。

1)按来源和性质划分:税收收入9156万元,非税收入2294万元。

2)分部门:国税4285万元,比上年同口径增长158%,增收2625万元;地税4871万元,比上年同口径下降22%,减收1393万元;财政2294万元,比上年同口径下降8%,减收191万元。

2、上级财政补助收入82940万元,比上年初增长10%,增加7352万元。其中:税收返还性补助763万元,减少2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82177万元,增加7374万元。

全县年初可用预算内财力为94390万元,比上年初财力86882万元增加7508万元,增长9%。其主要表现在七个方面。

1)工资性支出57187万元,比上年增加6748万元,占总财力的60.59%。按国家和省上确定的工资、津贴、补贴标准作了足额安排。

2)“三条保障线”等配套资金18032万元,占总财力的19.1%,比去年减少119万元。其中:民政为2367万元,比去年减少421万元;卫生665万元,比去年增加65万元;就业168万元,比去年减少165万元;住建415万元,与上年持平;残联96万元,比去年减少79万元;社保14321万元,比去年增加481万元。

3)税费改革转移支付1279万元,占总财力的1.36%,增加156万元。主要是乡村两级办学,计生员工资,现役军人及五保户补助等。

4)“三基建设”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及维稳资金4824万元,占总财力的5.11%,比去年减少224万元。其中“三基建设”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资金3847万元,比去年减少144万元;维稳经费977万元,比去年减少80万元。

5)国地税征收经费300万元,占总财力的0.32%,与上年持平。

6)正常性的公用经费2320万元,占总财力的2.46%,比去年增加95万元。其中:县级各部门1344万元,比去年增加53万元,乡镇976万元,比去年增加42万元。公用经费按照核定的财政供养人数,车辆和单位的性质统筹考虑进行了安排。按省上有关文件精神,公安局每人年人均1.5万元安排,司法森林公安按年1.2万元安排,乡镇按大乡(镇)70万元,小乡60万元安排。

7)县级重点安排支出10449万元,占总财力的11.07%,比去年增加852万元,主要是:①支农资金2638万元,与去年持平;②科学技术资金113万元,增加8万元;③城市化建投资金3524万元,比去年增加479万元; ④工业发展资金445万元,比去年增加20万元;⑤教育专项资金1756万元,比去年增加248万元;⑥办案普法资金335万元,比去年增加112万元;⑦行政管理费1031万元,比去年增加190万元;⑧各项改革经费66万元,增加37万元;⑨文体广播资金133万元,增加63万元;⑩其他支出409万元,比去年减少310万元。

(二)2017年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依据现行政府性基金政策规定,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专款专用”的原则,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安排33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应安排3388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性住房基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支出。

(三)2017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按照“收支平衡,适当结余”的原则,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预计收入58802万元,其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预计收入19504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计收入495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计收入7008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计收入15232万元;工伤保险基金财政补贴182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8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基金预计收入16193万元。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预计支出41852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工伤和生育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等支出。年末滚存结余16950万元。

(四)提前告知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

2017年提前告知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为24511万元,其中:安排公共安全550万元,教育188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1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5290万元,医疗卫生2671,交通运输业3万元,商业服务业1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00万元。

   四、2017年财政工作重点

2017年我们将按照“保收入、优支出、惠民生、防风险、促改革”的工作思路,千方百计保收入,全力以赴促发展,始终不渝惠民生,坚定不移推改革,依法理财重监督,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财力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着力培植壮大财源,狠抓财政收入征管在财源培植上实现新突破,抢抓机遇,主动谋划,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做大做强财源“蛋糕”。综合运用财政贴息、补贴、奖励等多种政策,支持园区企业发展,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努力培植财源。在收入组织上实现新突破,加大税收专项检查和税务稽查力度,严厉打击偷、逃税行为,不断提高征管质量和水平。加强和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加大征缴力度,切实做好部门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等非税收入征缴工作,确保财政收入均衡入库并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二)构建民生保障机制,促进社会公平和谐。从预算编制入手,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培训、会议等经费管理办法。大力调整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行政支出。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认真落实国家关于支持精准扶贫、美丽乡村、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城乡医疗卫生等相关政策,把握好提标扩面和长期保障的关系,加大资金投入,不断增强民生保障的可持续性。

(三)开拓创新推进改革,不断提高服务能力。以深化改革总揽财政工作,积极推动各项财政改革。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完善全口径预算体系,全面推进2017-2019年财政中期规划编制,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建立科学规范的财政资金运行体系,提高资金支付效率。推进营改增和资源税改革,完善税收机制,建立健全综合治税体系。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建立以政府债券为主体的举债融资机制,强化债务规模控制和指标管理,积极化解债务,防范财政风险。积极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合理利用社会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

(四)完善财政监督机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牢固树立依法理财意识,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方面监督。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财政监督机制,积极推进监督关口前移,形成事前事中有效控制、事后跟踪问效的监督体系。加大对强农惠农、民生保障、重点产业等项目资金的监督力度,确保政策落到实处,资金合规使用。在资金管理上实现新突破,集中财力保重点。加强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建设,加大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力度,构建预算安排和绩效评价结果相结合的有效机制。以建立“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制度为目标,认真做好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公示工作,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各位代表 2017年的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而繁重,前进的道路上希望与挑战并存。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集中精力抓好财政工作,努力使财政管理在分配上更加科学、在执行上更加高效、在监管上更加严谨、在资金使用上更有绩效,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