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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抓好当前工农业生产和社会 稳定各项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http://www.qh.gov.cn    时间:2010年04月30日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4月14日,我省玉树州发生了强烈地震,当前抗震救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头绪多,各地、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无条件地服从和服务于抗震救灾这个大局,以更加顽强的精神、更加迅速的行动、更加密切的配合,全力以赴、争分夺秒地做好抗震救灾工作。同时,要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抗震救灾,一手抓工农业生产,确保全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抓好春季农牧业生产
  各级农牧部门要组织机关干部和农技人员,深入春播生产第一线,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全力抓好抗旱保春耕工作。气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天气监测预报,切实做到早监测、早预报、早预警。同时,要不失时机地做好人工增雨作业,有效缓解农业旱情,在防旱抗旱工作中争得主动。要抓好畜牧业生产,加强春季畜禽集中补栏,认真做好接羔育幼,切实减少幼畜牲畜损亡。同时,要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完善防控预案,保证药剂、药械供应,早发现、早预报、早防治。
  二、认真做好造林绿化和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各级林业部门要加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督促指导,确保5月底前每个县完成一个试点乡镇,6月份全面推开。创新造林机制,动员和组织各方面力量参与造林绿化,掀起春季造林绿化高潮;加强种苗管理,大力推广抗旱造林技术,保质保量完成春季造林任务。抓好沙棘、枸杞基地建设,加快推进林业产业发展。充分认识当前森林草原防火的严峻形势,全面落实森林草原防火行政领导责任制,强化应急管理,严防重大火灾发生。
  三、抓好工业生产和交通、通讯工作
  要进一步做好经济运行协调和工业项目建设工作,督促企业保持正常的生产经营,确保全省工业平稳健康运行。省交通运输部门在全力组织力量尽快抢修灾区已损坏道路,同时,加强公路养护管理,保障公路客货运输顺利进行,确保交通安全形势平稳。省通信管理部门要全力做好通信保障工作,加快恢复已中断的基站运行,确保通信畅通。电力部门在积极抢修已损坏的电网设施的同时,要保障全省电网设施正常运行,满足全省工农业生产用电需求。石油销售部门要做好油料储备和供应,保证抗震救灾和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需求。民航部门要加强与各航空公司的沟通衔接,保证正常的航空运输。
  四、加强安全生产
  以预防为主、坚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完善事故防范制度,严格执行生产经营各个环节的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继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改善生产作业环境和条件。继续深化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安全治理整顿,认真落实整改责任和具体措施。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安全投入、管理、装备、培训等措施落到实处。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企业和工矿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五、抓好项目建设
  继续加强格敦铁路、兰新铁路二线青海境内工程、西宁客运站改造工程、倒淌河至共和高速公路、西宁机场二期扩建、“三五八”地质勘探等事关全省发展大局的重点项目建设,加大基础产业、优势产业项目建设,进一步掀起项目建设新高潮。认真实施引大济湟调水总干渠、湟水北干扶贫一期、灌区改造等重点水利工程。抓好三江源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加快招投标等前期工作,确保新建项目4月中旬全面开工建设。抓紧抓好城乡住房建设项目,及时开工建设。同时,要紧紧抓住国家加大对我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支持力度的机遇,强化与国家各部委的沟通衔接,积极争取更多项目和资金。要认真搞好对口帮扶衔接工作。
  六、加强社会治安管理
  各地区、各部门要把维护好抗震救灾期间的社会治安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各项管控措施,为抗震救灾创造一个良好的治安环境。公安部门要全警动员,全力以赴,切实加强治安管理,组织开展治安巡逻,特别要加强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的安全守护。严厉打击盗窃、抢劫、造谣传谣、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七、合理安排各项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要正确处理抗震救灾与抓好当前各项工作的关系,合理安排、科学调配力量,确保抗震救灾与抓好当前工农业生产两不误。一般性会议要向后顺延,重大会议和活动要按照已有的安排紧张有序地做好准备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安排好抗震救灾期间的值班,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