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牧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青海大学:
《青海省农牧业科技合作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日
青海省农牧业科技合作工作方案
为加强农牧业科技合作,认真开展农牧业科技合作共建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农牧业科技合作主要立足于解决科研与生产、科研与推广相互脱节的问题,以现代农牧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为纽带,着眼于解决农牧业生产中的科技需求,着眼于提高农牧民科技素质和农畜产品市场竞争能力,着眼于农牧业增效和农牧民增收。发挥青海大学农牧业科研与人才资源优势,为基层提供成熟的集成技术和技术规程,发挥基层农技推广体系与队伍的桥梁作用,承接科研单位农牧业科技成果进行推广,发挥农牧业科技示范户和农牧民合作社等组织的辐射带动作用,使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构建农科教、产学研、省州(地、市)县乡科技工作紧密结合和科研与科技成果转化融为一体的农牧业科技服务新机制,形成专家→农技人员→科技示范户(相关组织)→农畜产品→市场营销一条龙的农牧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快速通道,实现农牧业科技服务工作持续、有效、协调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是开展科技攻关。省级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农牧业生产需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农牧业科研重大需求和生产发展中急需解决的难点、热点问题,由科研教学部门按照政府行政部门的要求开展应用研究,研发一批能够解决农牧业生产中重大问题和经过实践检验成熟的高新技术、重大成果。
二是进行成果转化。对科研教学部门已经取得的成熟的科技成果,按照现代农牧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运行机制,以产业为单元,由科研教学部门组成专家组,提供集成技术、技术规程、推广区域和生产目标、技术目标、产业目标,省级农牧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推广通告,县乡农技推广部门组织农技人员以承包科技示范户的形式,进行“手把手”、“面对面”的技术推广,再通过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广大农牧民。
三是支撑重点项目。省级农牧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农牧业重大工程和草地生态保护、生态畜牧业、设施农牧业、现代农牧业、特色农牧业和科技示范园区等重点项目建设中,发挥科研教学部门的人才资源优势,根据项目建设需要选择技术依托专家和部门,开展项目技术支撑,采取分片包干的形式让科研教学部门承包某一项目,开展试验示范,发挥技术引领作用。
四是培养农技人员。随着我省传统农牧业向现代农牧业的转变,生物技术、设施技术等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将在农牧业生产中广泛应用,科研教学部门要根据农牧行政主管部门和现代农牧业发展的要求,把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快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步伐,开展以提升基层农技人员综合素质的高层次培训工作,为农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工作。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青海大学,要在农牧业科技合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省级行政主管部门为农牧业科技合作创造条件,提供科技合作的平台,青海大学根据科研与成果转化的要求,认真挑选项目专家,负责项目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完成,发挥科研效益。
(二)实行绩效评价制度。省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专家,对省级行政部门投资开展的农牧业科技合作项目一律实行绩效评价制度,科技合作项目启动前要明确其完成的质量和水平,在项目执行中期或完成后,对科技合作项目的研究和推广内容、技术指标、经济指标等进行量化考核,特别要把实践检验作为量化考核的重要标准。
(三)保障科研推广经费。省级行政主管部门要将农牧业科技合作项目纳入每年的财政预算和工作之中。凡是被列入的科技攻关、成果转化、支撑重点项目和培养基层农技人员的项目,省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专项资金支持,保证科研、推广、培训工作的顺利实施。
(四)推行科研推广责任制。农牧业科技合作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首席专家为项目总责任人,由具备良好科研、推广知识和技能、良好协调组织能力、责任心强的高级科技人员担任,负责制定工作计划、研发、试验示范、推广内容、任务目标和经费使用。推行农技推广责任制,把推广的技术落实到每个农技人员和科技示范户,确定生产和技术指标,用合同形式明确农技人员的责权利,逐步使农牧业科技合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五)知识产权管理。农牧业科技合作所取得的科技成果归政府部门所有,为社会提供服务。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农牧业科技合作的顺利实施,成立由省农牧厅、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和青海大学共同参与的农牧业科技合作协调领导小组。
组 长:曹 宏 省农牧厅厅长
副组长:刘应祥 省财政厅巡视员
乔正孝 青海大学党委书记
成 员:赵念农 省农牧厅副厅长
邢小方 省科技厅副厅长
赵海平 省教育厅副厅长
刘青元 省农林科学院院长
马有泉 省畜牧兽医科学院院长
陈 刚 青海大学动物寄生虫病专家
杜德志 青海大学油菜专家
刘书杰 省牧科院动物营养专家
王 舰 省农科院马铃薯专家
毛学荣 青海大学畜牧专家
迟德钊 省农科院麦类专家
周青平 省牧科院草原专家
马玉寿 省牧科院草原专家
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农牧厅,赵念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农牧业科技合作协调领导小组的职责是:结合全省农牧业发展的实际,组织相关专家开展农牧业科技重大需求调研,提出需要解决的农牧业科技重大问题,确定农牧业科技合作目标任务,确定农牧业研发、试验示范和推广项目,组成专家督察组开展项目的监督、绩效评估和验收工作,解决农牧业科技合作中出现的问题。农牧业科技合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