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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成立青海省畜禽屠宰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http://www.qh.gov.cn    时间:2010年01月15日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推动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工作健康有序进行,有效遏制私屠滥宰及病死病害畜禽肉上市,确保全省上市畜禽肉品安全,根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5号)和商务部《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商务部令2008年第13号)、商务部等九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猪肉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商秩发〔2009〕28号)精神,省政府决定成立青海省畜禽屠宰管理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王令浚  省政府副省长

  副组长:王定邦  省政府副秘书长
      何少民  省商务厅厅长

  成 员:张宗寿  省民宗委副主任
        省公安厅副厅长
      刘应祥  省财政厅副厅长
      于 杨  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
      姚宽一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张永军  省商务厅副厅长
      亢泽峰  省卫生厅副厅长
      焦小鹿  省农牧厅首席兽医师
      达建宁  省工商局副局长
      李俊省  质监局副局长

  青海省畜禽屠宰管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畜禽定点屠宰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畜禽定点屠宰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的起草报批工作,并组织实施;负责畜禽定点屠宰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做好依法行政、综合协调和督查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工作;研究部署解决影响猪肉卫生和质量安全的相关问题,建成覆盖生猪养殖、屠宰加工、猪肉流通环节的完整信息链条和监测体系,做好肉品质量安全信息可追溯系统建设工作,实现猪肉质量安全责任的全程追溯。

  青海省畜禽屠宰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商务厅市场秩序处处长李文利同志兼任。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