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政办〔2008〕77号
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化隆县2008年度开展减轻农民负担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县农林局制定的《化隆县2008年度减轻农民负担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
化隆县2008年度开展减轻农民负担
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巩固税费改革成果,切实减轻农民负担,2008年度将开展减轻农民负担执法检查工作,现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执法检查内容
(一)全面检查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情况。根据中央1号文件精神,今年我县的粮食直补、种子补贴、购置农机具补贴、生产资料综合补贴以及上级对村级的财政补助资金的落实情况。
(二)检查涉及农民负担的收费项目情况。
1、加大清理收费项目的力度。检查做到“四个一律取消”(即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中央和省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及财政部门会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涉及农民负担政府性基金项目一律取消;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之外,1997年以来出台的专门面向农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教育性基金项目一律取消;农村和各种集资、摊派以及要求农民出钱出物出工的达标升级项目一律取消),检查“四项制度”(即涉及收费和价格公示制;农村义务教育一费制、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涉及农民负担案件责任追究制)的落实情况。“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开展情况,重点对议事范围、议事程序、限额标准、资金和劳务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重点对农村水电、农机服务、农民建房、农村义务教育、农民进城务工等各项生活、生产性的不合理收费和搭车收费等进行全面清理检查。检查在村级道路硬化、农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等工作中是否存在强迫出资出劳,强行参保的现象。检查对涉及农民负担的各项收费是否严格按照文件依据,项目名称、收取标准和对象范围进行公示,在收费过程中是否存在强迫性行为。重点对农业灌溉水电费、排涝费、畜禽防疫费、机耕费和农牧业生产资料价格进行监督检查。
3、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农民在更换身份证、户口簿时是否明码标价、是否存在超标准收费现象。向农民收费的窗口单位收费项目及收取数额是否合理合法。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到位情况及村级办公经费、村干部报酬兑现情况。
二、检查方式
通过听(听单位负责人汇报)、访(走访农户)、查(查看有关资料)等形式,抽查部分涉农收费部门贯彻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情况。
三、检查范围
抽查全县60%以上的乡镇和土管局、交通局、一中、二中、四中、一小、二小及所抽查乡镇所属的中心完小。
四、组织领导及时间安排
由政府办、监察、财政、审计、教育、农业等部门组成化隆县2008年减轻农民负担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上、下半年各检查一次。上半年6月中旬进行一次执法检查,下半年于10月中旬进行执法检查。
附:化隆县减轻农民负担领导小组名单。
二00八年四月一日
化隆县2008年农民负担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潘海春(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马华礼(县农林局局长)
成 员:刘永俊(县政府办副主任)
刘占清(县监察局副局长)
索 林(县财政局副局长)
韩国军(县审计局副局长)
王多庆(县经济计划与贸易局副局长)
马索南(县教育局副局长)
韩德明(县农林局副局长)
办公室设在县农林局,韩德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00八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