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加强我省沙棘基地建设工作,进一步发挥各级政府、沙棘加工企业、沙棘资源所有者和相关部门在沙棘基地建设中的作用,现将各地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通知如下:
一、州(地、市)政府主要职责
负责编制本地区沙棘基地建设规划;负责本地区年度计划的落实工作;负责本地区沙棘基地建设省下达资金的到位和不足部分资金的筹措落实;负责落实本级前期工作经费和管理经费;与县政府签订年度沙棘基地建设目标责任书,落实责任和措施;加强对本地区沙棘基地建设的组织领导、督促检查和服务指导。
二、县政府主要职责
负责编制本县沙棘基地建设规划;负责本县沙棘基地建投资金到位和不足部分资金的筹措落实;负责落实本级前期工作经费和管理经费;与乡镇政府签订年度沙棘基地建设目标责任书,落实责任和措施;加强对本县沙棘基地建设的组织领导、督促检查和服务指导;负责落实禁牧措施和病虫鼠害防治工作;协调沙棘加工企业和沙棘农户在自愿互利前提下,签订沙棘基地建设、沙棘资源利用协议等工作;抓好本县沙棘基地示范点建设工作;加强对沙棘基地建投资金使用的审计管理;做好沙棘基地确权发证工作。
三、乡(镇)政府主要职责
执行有关法规政策、技术规程和管理办法,组织实施沙棘基地建设;积极组织成立沙棘协会;负责落实禁牧和沙棘基地管护措施;负责沙棘基地建设中劳力组织、病虫鼠害防治、地块落实、整地造林等工作;负责对沙棘基地建设的技术指导和管理工作;配合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协调沙棘加工企业和沙棘农户在自愿互利前提下,签订沙棘基地建设、沙棘资源利用协议等工作;抓好沙棘基地示范点建设工作;负责有关发展沙棘的法规政策、技术标准、管理办法的宣传教育工作。
四、村委会主要职责
协助县、乡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沙棘基地建设地块落实和调查设计工作,确定年度建设任务;根据下达的沙棘基地建设计划和作业设计要求,负责组织沙棘资源所有者实施病虫鼠害防治、除草、松土、整地、造林工作;负责沙棘基地禁牧管护具体措施和责任落实;负责协调沙棘加工企业和农户有关沙棘基地经营和沙棘果利用事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沙棘栽植、采摘技术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
五、沙棘加工企业主要职责
执行有关法规政策、技术规程和管理办法;根据沙棘基地建设规划,在林业部门指导下,可持续利用沙棘资源;根据沙棘资源实际需求,按照“企业+农户”、“企业+基地+农户”、“企业+协会+农户”等模式,加强与沙棘农户的联合,提高沙棘基地经济效益,帮助沙棘农户增产增收;在沙棘重点县建设沙棘雌雄株造林和沙棘果利用示范点,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开展对沙棘农户的沙棘基地经营技术服务指导工作;帮助沙棘资源所有者开展沙棘基地建设和沙棘林经营、利用工作;不断改进采摘工具和完善采摘技术,科学、合理利用沙棘资源;在沙棘资源重点分布区域建设沙棘果收购点;按照市场规则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原则,以合理价格采收沙棘果汁,保障沙棘农户的合法利益,实现互惠互利。
六、沙棘资源所有者(农户、村集体、国有林场)主要职责
执行有关法规政策、技术规程和管理办法;按照“企业+农户”、“企业+基地+农户”、“企业+协会+农户”模式,加强和沙棘企业的联合,提高沙棘基地经济效益;按照市场规则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原则,以合理价格提供沙棘果汁,保障沙棘企业的合法利益,实现互惠互利;负责投工投劳投资,完成沙棘基地建设整地、造林、管护、除草、松土、施肥、修枝、病虫鼠害防治等抚育管理工作。
七、林业部门主要职责
省林业局:制定、完善发展沙棘基地的相关政策;编制全省沙棘基地建设规划;负责州(地、市)沙棘基地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指导、审批工作;执行有关法规政策、技术规程和管理办法,加强对沙棘资源保护利用的监督管理工作;编制沙棘基地年度建设计划;督促和指导各地落实沙棘基地建设地块和相关措施;督促和指导各地开展沙棘雌雄株育苗,加强种苗质量管理;抓好沙棘基地雌雄株育苗、造林、经营利用等示范点建设督促指导工作;负责沙棘基地病虫鼠害防治督促指导工作;负责沙棘基地检查验收工作;负责开展沙棘选优工作和沙棘基地建设技术规程和相关标准制定工作;负责重点沙棘基地建设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负责争取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对沙棘基地建设的政策和项目资金支持。
州(地、市)林业局:指导各地执行有关法规政策、技术规程和管理办法;负责对地区沙棘资源保护和利用工作的管理;负责对地区沙棘基地建设的计划任务落实、督促检查和技术指导工作;负责县级沙棘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指导、审批工作;协调省、州有关部门沙棘基地建设相关工作。
县林业局:执行有关法规政策、技术规程和管理办法,加强对沙棘资源保护、利用的管理工作;按照建设任务完成沙棘基地地块落实、调查规划和作业设计编制工作;负责落实沙棘基地建设所需种苗及种苗质量管理工作;开展沙棘选优工作,建立沙棘优良品种采穗圃;制定沙棘基地建设技术规程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负责沙棘基地建设技术指导工作;负责开展沙棘基地病虫鼠害监测和防治指导工作;负责沙棘基地县级检查验收工作;抓好沙棘基地雌雄株育苗、造林、经营利用等示范点建设工作。
八、省发展改革委主要职责
负责编制全省沙棘产业发展规划;落实全省沙棘基地建设规划编制前期工作经费;下达沙棘基地年度建设计划;负责沙棘基地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对沙棘资源收购价格进行监督管理。
九、省财政厅主要职责
根据省政府批准的沙棘基地建设规划和确定的资金,及时足额拨付沙棘基地建投资金,并对沙棘基地建投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十、省农牧厅主要职责
负责全省沙棘加工项目建设;扶持培育沙棘产业龙头企业;负责沙棘基地周边农田、草地的病虫鼠害防治工作。
十一、省科技厅主要职责
加大对沙棘基地建设科技支撑支持力度,从资金和项目方面,对沙棘基地建设的沙棘选优、标准制定、示范点建设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
十二、省水利厅主要职责
结合水土保持项目,开展水土保持沙棘生态建设。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