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省政府纠风办《2008年全省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五月七日
2008年全省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省政府纠风办
(二○○八年五月)
2008年,全省纠风工作要按照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的部署和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8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坚持围绕中心、以人为本、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坚持完善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着力在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防治不正之风上下功夫,重点加强国家宏观调控措施和惠农政策情况两项督查,深化涉农负担、教育收费、医疗卫生三项治理,强化四项公共资金监管力度,深入推进政风行风两项建设,确保新的专项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已开展的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提供坚强保证。
一、工作任务
(一)确保价格监管政策的落实。
加强价格监管,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的通货膨胀,是今年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依法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严格控制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调整,强化对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及服务价格的监管,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纠正不顾大局,不执行、不落实中央加强价格监管政策的行为,保障市场经济供应,维护市场秩序。
(二)突出抓好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
强化对社保基金的监管。规范社保基金的征缴、支付和管理,加强基金征缴和对财政专户的监督,完善政策制度,实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确保基金安全和基金的社会保障功能惠及群众。
强化对住房公积金的监管。落实责任,健全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做到应缴尽缴,公平合理,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发挥更大作用;改进服务,简化手续,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方便群众提取和使用。
强化对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确保扶贫、救灾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充分发挥其扶危济困的重要作用。
加强“两项基金、两项资金”的监管,重点是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力争用一年时间基本完成清理整改工作,使违规资金得以收回,监管行为更加规范,违规违纪问题明显减少,政策制度更加完善,从明年开始纳入常态管理。
(三)继续下大力解决涉农、教育、卫生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纠正损害农牧民利益的突出问题。主要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对涉农乱收费问题开展综合治理,继续加强对农牧民负担的监管,完成对涉农收费文件和项目的清理工作;二是督促各地认真落实中央强农惠农政策,纠正截留、挪用和克扣涉农补贴款等问题;三是认真解决损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纠正在农村土地承包、征占农民土地中损害农民权益的问题,健全监管长效机制。
治理教育乱收费。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督促各级政府履行投入和监管责任,确保改革措施的落实;二是加强收费监管,严格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严禁中小学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收费培训班、补习班,加强教育经费年度专项审计;三是规范办学行为,年内基本完成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的清理规范任务,加大清理规范高中阶段改制学校的工作力度;四是大力推动公平教育,实施义务教育区域内均衡发展,逐步解决择校收费问题,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与所在地学生平等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免收借读费。
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着重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落实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各项措施,积极促进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制度;二是强化药品生产经营监管,全面推行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药品网上集中采购,规范并推进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工作,强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加大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力度,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推进城市社区和农村医疗机构基本用药供应、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三是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加强对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监管,严格落实公立医院院长行风建设责任制,积极推进对大型医院的巡查工作,坚决制止和纠正各种乱检查、乱加价、乱收费行为。
(四)进一步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和节庆活动。
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要继续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认真落实中央有关文件精神,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举办的节庆活动,防止利用行政权力拉赞助、搞摊派,以及利用举办节庆活动谋取私利等问题的发生。
(五)认真解决公共服务行业和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损害群众和企业利益的问题。
公共服务行业要强化职业道德建设和行业行为规范,纠正损害群众消费权益的不正之风,对一些公共服务行业利用特殊地位和管理优势限制消费者权利、设置服务陷阱、推行强制服务、指定消费和乱收费等损害消费者权益问题要坚决纠正,并督促有关行业研究制定治本措施。
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要加强自律,规范服务、收费行为,坚决纠正一些行业协会利用行政权力强制入会、摊派会费、搭车收费、指定服务,擅自制定应由政府定价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违规收费,以及设立“小金库”、乱收滥支、坐收坐支等问题;坚决制止和纠正市场中介组织进行价格欺诈、提供虚假信息、搞恶性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
与民生关系紧密的相关部门,行业基层窗口单位要开展以“诚实守信、服务为民”为主题的行风检查,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切实改进管理方式和服务质量,提高群众满意度。
交通、公安、林业、农牧等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继续深化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六)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和民主评议工作。
各部门、各行业要围绕“抓作风建设,促工作落实”主题实践活动,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严格实行行风建设责任制,强化对本系统的监管和指导。各部门和行业要深入开展宗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纪观念教育,在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上取得新突破;要重视建立和完善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在发挥纠风治本功能上取得新突破;要健全内部监督,加强群众监督,重视舆论监督,在强化事前事中监督上取得新突破;要深化改革,逐步建立靠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权力运行规范,在制度创新上取得新突破;要研究探索深入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的新情况、新特点,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在创新纠风工作有效载体上取得新突破。
围绕纠风专项治理,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坚持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广泛开展对今年新增加的专项治理所涉及的部门和行业、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部门和行业,以及基层站所、学校、医院的评议。以关注民生、服务群众为主线,从解决具体问题入手,创新政风行风热线工作形式,扩大覆盖面和参与面,提高办结率和满意度。及时研究民主评议和政风行风热线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成功做法和经验,确保健康发展。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各地区、各部门要把纠风工作作为政府系统廉政建设的重点工作,结合实际,细化任务,明确责任,狠抓工作落实。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的牵头部门要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分工抓好组织实施。各级纠风办要切实搞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监督检查贯穿各项治理工作的全过程,坚持把定期的普遍检查与经常性的明察暗访相结合,特别要加大对关系民生的改革措施和宏观调控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
(三)坚决查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格责任追究。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以查案促纠风,坚决查处群众高度关注、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四)注重预防,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各地区、各部门要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对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治理,防止成风。要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政策法规。要坚持以改革统揽纠风工作,从改革体制机制、解决利益驱动问题入手,逐步铲除不正之风滋生的土壤,建立健全纠正和防范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