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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隆县乡镇综合文化站服务效能抽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来源:    时间:2017年07月18日    

 

 

 

 

 

 

化政办〔201799

 

 

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化隆县乡镇综合文化站服务效能抽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化隆县乡镇综合文化站服务效能抽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7月11日

化隆县乡镇综合文化站服务效能抽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6月20日至21日,文化部抽查工作组根据《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乡镇综合文化站服务效能抽查工作的通知》(办公共函〔2016〕291号)部署,对我县乡镇综合文化站服务效能情况进行了检查。工作组听取了县委、县政府关于乡镇综合文化站服务效能建设情况的汇报,查阅了全县文化站有关资料,现场查看了昂思多镇和二塘乡两个综合文化站,召开了相关单位和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委托第三方进行了独立调查,并对抽查结果进行了反馈。为认真整改落实抽查工作组反馈的意见,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抽查组反馈问题

(一)服务能力不高。一是文化站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资源较少。昂思多镇、二塘乡文化站图书室的图书、报纸比较陈旧,缺乏更新,二塘乡全年借阅只有25册次,昂思多镇只有15册次。两个乡镇基本没有室内排练场地。二是缺少明显标识和公示。二塘乡没有文化站醒目标牌和服务项目及时间公示牌;昂思多镇文化站与阳坡村资源整合,在主路口没有明显指示标牌。三是活动缺乏统筹和策划,没有形成镇域特色,对群众吸引力有限。

(二)设施设备布局不合理。一是乡镇文化站不符合建设标准。二塘乡文化站位于乡政府院内,和其他办公场所合建,没有独立出口,8间活动室有4间被用作乡政府其他办公室。昂思多镇建设在村委会院内。二是内部空间布局不合理。共享工程服务点未单设,且存在设施被挪用占用损坏等现象。两个乡镇文化站标配10台电脑,二塘乡只有5台,昂思多镇有5台电脑但有2台损坏,无法正常使用。

(三)文化站管理不规范。一是专干不专。现有3名工作人员,都是兼职。站长都由乡镇分管领导兼任。但都不是专职人员。二是现有文化站人员承担着扶贫、包村、维稳等中心工作,真正用于文化站管理和服务的时间不足。三是台账、资料不完整。对活动的策划方案、资料收集不规范。

(四)免费开放经费配套不到位。2011年-2016年当地对文化站的1万元免费开放配套资金没有落实到位。

(五)群众知晓度不足。经第三方调查发现,群众对文化站的知晓率较低。调查员在两个乡镇随机拦截访问了30位村民,调查发现,27人没听说过有文化站,只有3人知道文化站。同时,群众对文化站举办文体活动和保证开放时间的需求比较强烈。

二、整改措施

(一)完善乡镇综合文化站设施设备。按照《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尽快解决文化站挪用、占用问题,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在新建、改建公共文化设施时,根据人口布局统筹考虑选址问题,进一步夯实基层文化阵地,充分发挥其功能作用。

(二)完善服务功能。完善乡镇综合文化站标识,健全服务项目,按要求公示服务项目、时间和内容,做到公示醒目、及时。以乡镇综合文化站为依托,充分整合村级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的文化资源,加快对图书资源的购置、更新,满足群众的阅读需求。充分利用文化共享工程设施,面向群众开展辅导与培训,提高设备的利用率。

(三)提高服务效能。结合本地特色民族文化资源,加强对村(社区)文化活动的组织指导。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度和参与率。规范管理制度,明确基本服务项目,实行错时开放,提高群众对公共文化服务的满意度。创新服务方式和服务手段,提高服务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加大投入保障。按照《中央补助地方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进一步明确免费开放资金使用规则与范围,落实地方配套资金,保证足额落地使用。尽快解决人员兼职兼岗问题,加大对文化站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充分发挥文化团队和文化志愿者力量,切实保障群众文化权益。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抽查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成立化隆县乡镇综合文化站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长:敏喜梅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马海云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局长

申明文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员:马吉荣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戴福华  县财政局局长

   县住房和规划建设局局长

达占元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赵小忠  县编办主任

   县广播电视局局长

各乡镇(管委会)乡镇长(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马海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协调指导开展整改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要及时组织人员,对本乡镇综合性文化站效能建设情况进行实事求是地自查,并形成自查材料,于7月15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乡镇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落实,在2017年8月10日前全面完成整改工作。对完不成整改工作的,将进行严肃问责。

(二)县文化旅游体育局牵头,组织由住建、发改、财政、编办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检查组,对全县19个乡镇综合文化站效能建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文化站要有醒目的标牌和服务项目及公示牌,要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的文化资源,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活动,全年组织开展乡镇级文化体育活动不少于6次。图书阅览室要常年开放。县文化旅游体育局每年使用30%的文化站免费开放资金统一采购图书和设备配发给各文化站。各文化站要进一步做好对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指导工作。要充分利用文化信息共享工程设备开展文化培训及辅导,每年开展文化培训班不少于4期。

根据存在的问题,严格按照《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性指导意见》、《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认真落实主体责任,认真进行整改。

(三)本次整改重点解决乡镇文化站挪用、占用、闲置问题。乡镇文化站位于乡政府院内被挪用占用的,通过房屋置换等方式在人口比较集中的区域重新设立文化站,面积不得少于300平方米。由上级文化部门配发给文化站的所有设备要全部归位,进行财产登记,损坏的尽快修复。乡镇文化站处于闲置状态的,要立即投入使用,正常运转。

(四)县编办要积极向上级编制管理部门反映情况,争取落实文化站人员编制问题。各乡镇文化站至少要设立专(兼)职人员1名。

(五)各乡镇要结合本乡镇特点开展特色活动,要尽快形成“一乡一品”文化特色品牌。各乡镇进一步加强对村级文化活动场所、设备的管理工作,做好对村级文化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工作,发挥好文化宣传主阵地作用。

(六)县广电局要配合文化站做好全县数字电影放映队的监督管理工作,保证每村每月1场电影放映活动。要加大宣传力度,当地群众对文化站及文化活动知晓率要达到常住人口的60%以上。要做好各类台账和资料收集工作。

(七)县财政局要将乡镇免费开放配套资金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每年解决乡镇文化站配套资金每站0.8万元。从2017年开始下拨。各乡镇要建立文化站资金专户,做到专款专用,使用规范。

各乡镇要对乡镇文化站效能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乡镇文化站效能建设的重大意义。以本次文化部抽查工作为契机,全力做好问题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