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各部门、省驻县相关单位:
根据省、市政府关于公布各级政府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精神,按照责任分工,加快汇总公布县政府各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确保按期完成县政府各部门 “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目标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完善事中事后监管
的关键环节,对于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减轻企业负担和减少权力寻租,都具有重要意义。2017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事中事
后监管,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
二、工作目标
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全面梳理本级政府部门适用一公开””抽查工作机制开展随机抽查的事项,汇总形成本级政府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应进必进。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推行随机抽查,并列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凡具有行政检查职能的政府部门,对法律法规明确的检查事项,原则上也要实行随机抽查。
(二)坚持贴合实际。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采取普查方式的事项以及暂不具备检查对象、执法检查人员一公开””条件的,可以先不列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但在实际工作中要贯穿一公开””抽查理念,可以先进行检查对象或检查主体随机,同时抓紧完善一公开””相关条件,待条件成熟,再推行一公开””抽查模式。
(三)坚持公开透明。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确定后,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四)坚持动态调整。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适时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工作任务
(一)督促梳理上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对市场主体负有监管职责的政府各部门要紧密结合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全面梳理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形成清单(清单格式见附表),务必于4月10日前报送至县编办审核。
(二)严格审核清单。县编办对政府部门上报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严格审核把关,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列入清单。同时,结合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认真核对,防止遗漏。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4月20日前完成)。
(三)统一汇总清单。审核清单工作完成后,县编办要对各相关部门清单进行统一汇总,形成本级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4月30日前完成),报送上级审改办和同级法制办进行审核。
(四)及时公布清单。完成清单梳理汇总并经本级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5月15日前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将此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细化分工、责任到人,确保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按时间节点完成。
(二)强化舆论宣传。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汇总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直接关系到社会群众和市场主体的切身利益,要借助新闻媒体全面解读和宣传报道,帮助各类检查对象了解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内容。
(三)严肃责任追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是国务院部署的一项“硬任务”,年底前必须实现全覆盖。对未能按时完成改革各项任务,延误改革进程的,要进行通报批评,严肃责任追究。
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样表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