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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办发〔2017〕34号中共化隆县委办公室 化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化隆县2017年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7年03月29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县政府相关部门;

县新农办拟定的《化隆县2017年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化隆县委办公室  化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7日

 


化隆县2017年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提前实现整体脱贫的实施意见》(青发〔2015〕19号)和《中共海东市委、海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东市精准脱贫攻坚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东发〔2016〕8号)精神,确保全面完成2017年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有关指示以及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为指导。充分利用国开行贷款,整合各类涉农资金,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规划先行、完善机制,突出重点、统筹协调”的要求,集中解决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短板问题,彻底改善贫困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全面完成年度脱贫攻坚任务。

二、目标任务

全面完成今年脱贫的全县42个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任务。

三、资金来源及管理

1.资金来源。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主要来源为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和相关部门项目整合资金,总投资为3.78亿元。

2.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开发银行贷款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严格实行报帐制,做到专款专用、统一管理、分类使用,不得跨村使用,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挪用、截留扶贫资金;在建设工程项目期间科学有效地使用工程资金,严格按资金预算进行建设,有效优化工程成本。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预算资金需要变更调整时,村内资金不超出该村预算时经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体研究决定后予以变更调整,超出村内预算或跨村调整的情况下,必须经精准扶贫指挥部办公室集体研究决定后方可调整变更。其他未明确的事项,以《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为依据严格执行。

3.还款保障。以各相关部门的上级业务部门切块下达的涉农资金统筹安排,各归口单位项目切块资金下达后,由县财政按照银行规定的还款额度按时限统一还款。

四、建设内容

在全县42个贫困村建设文化广场、危旧房改造、人畜饮水安全、村级综合服务中心、村道硬化、环境整治、校舍维修等共33个项目。各建设项目由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整合资金后组织实施,无法整合的相关项目根据指挥部办公室的统筹安排由相关职能部门归口实施。各相关部门项目分解如下:

新农办建设项目14项:总投资17000万元。文化广场31座,广场公厕33座,维修文化广场1座,农户砖墙316100平方米,小青瓦126440米,砖墙粉刷208570平方米,农户大门1773合,铁艺护栏174900米,广场看台210米(共16个台阶);村内主巷道安装太阳能路灯2156盏;新建29处综合服务用房270平方米共7830平方米(包含每处45平方米卫生室、电商服务中心40平米);对3处对原党员活动室进行维修;新建1处综合服务用房240平方米(包含电商服务中心40平米);新建40平方米电商服务中心9处共360平方米;硬化道路3.5米×1.73公里、2.5米×9.1公里;新建85平方米卫生室1处(包含40平米电商服务中心);涵洞跨径圆管涵1孔0.8米、长9延米、50道(座);钢筋混凝土盖板涵1孔4米、长6延米、71道(座);便民休息亭及长廊2处,便民厕所13座,景观带扶贫户31户。

住建局项目1项:总投资4607.5万元。完成危旧房改造1843户。

水务局项目3项:总投资8100万元。维修及新建引水口(泉室)15座,建筑物88座,管道70.236km,泵站1座;维修及新建渠道31.57km,节水管道6.9km;新建防洪墙41.11025km,排洪渠1.9353km。

交通局项目2项:总投资1237.09万元。维修村级道路主干道17.15公里、支线3.05公里;新建村道硬化47.74公里(主干道11.975公里,宽度3.5米;支线35.765公里,宽度2.5米)。

林业局项目4项:总投资2057.1万元,村庄绿化项目6村,沿黄杂果扶贫产业栽植项目6村,杏树栽植项目2村,杏花节旅游线路杏树栽植项目2村。

卫计局项目1项:总投资60万元,对31个卫生室配备医疗设备。

教育局项目4项:总投资1659万元。新建校舍3632平方米及附属工程,新建学校围墙1509米;新建学校大门5合,校园硬化、绿化共21386平方米;完成学校取暖设备及线路改造14套;配备幼儿教学设备5套。

环保局项目4项:总投资3803万元,四轮垃圾车34辆,垃圾池113座,污水处理站4座(含污水管网),垃圾中转站1座。

  五、实施步骤

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2月至11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项目前期(2017年2月10日至4月10日)。成立县、乡(镇)两级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与共建单位联系,开展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村庄内容和调查摸底,编制村庄建设规划,明确工作要求,熟悉工作流程;县、乡分别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大会,签订共建协议;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乡镇实施方案,并提前组织群众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征地拆迁、拆除破旧房屋、断墙残壁,做好项目建设准备工作;明确项目建设内容、时限、责任人,确保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合力推进;完成各项目施工和工程监理的招投标工作。

第二阶段:项目实施(2017年4月11日至10月31日)。各相关部门按照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和各自的项目季度计划,确保项目在4月中旬全部开工建设;各相关单位制定项目施工进度表和倒排工期表,加快工程进度,保证工程质量,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加强与共建单位的协调联系,同步开展2018年51个贫困摘帽村和2019年24个贫困摘帽村的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内容和项目的调查和对接工作,稳步推进实施。

第三阶段:项目验收(2017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由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有关部门成立考核验收组,验收组原则上由乡(镇)党政一把手任组长,全程参与本辖区内的所有项目的验收工作。同时,邀请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该村第一书记和相关归口部门及该项目负责人参加。验收组制定考核验收方案,细化量化各项考核指标,对2017年度共42个贫困摘帽村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年度考核验收,考核结果报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评定等次,对联建帮扶单位、项目建设村进行总体评价,11月10日形成考核工作报告,报县委、县政府,10月底前由县审计局对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在验收前进行财务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贫困村基础设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收集整理各类档案资料及影像资料(验收前、中、后)迎接验收。

六、项目管理职责

1.县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办公室:(1)负责研究提出政策建议,协调解决建设工作中出现的重大疑难问题,对各乡镇党委、政府及县直相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实施督导检查。承担涉农资金整合使用和项目监督,协调各项目实施单位有序开展项目实施工作,对项目的审批、实施、资金使用等进行统筹安排。适时组织召开项目研判会,分析研判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对下个阶段项目实施作出安排及要求。成立项目专家评审委员会,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评审委员会一般由5—7人组成,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必须超过50%,同时邀请项目涉及的乡镇干部、村民代表列席项目评审会,评审通过后,报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审定后,项目实施单位最后由县发改委分批次按归口行业下达批复。对贫困村本村内需要进行变更的项目,须经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开会研究决定后方可变更;对贫困村跨村需要进行变更的项目,须经县精准脱贫指挥部办公室集体开会研究决定后方可变更。(2)科学设计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做好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可行性审查论证和项目批复,明确项目建设地点、范围、名称、规模及资金来源、建设期限、运行机制、效益分析等内容。

2.各项目实施单位:按各自的建设内容编制好具体的项目实施方案,由县级主管领导审查通过后报县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审查通过后,由各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项目报批程序取得项目批复后,按整合实施招投标程序进行实施,项目招投标原则上实行单价招标,单价招标以各相关归口部门提供有资质的工程咨询公司核定的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单价为参考依据,兼顾各贫困村所处的地域、环境、施工条件等因素适当在单价上给予调整。同时,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的质量、进度进行全程监督;工程进度款审核上报按分工负责逐级上报的方式支付。各施工单位要收集各类档案资料(包括影像资料)及财务单据等。

3.各乡镇:主动做好与联建帮扶单位和县直帮建单位衔接,积极争取和实施项目;做好群众宣传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按要求完成农户住房建设任务,全面开展“六乱”治理和村容村貌整治工作,指导建立新农村主任效保洁机制,建立村规民约;协助相关项目实施单位做好项目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对各类项目实施的先后顺序,拿出具体的意见建议后,报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加强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运行管理,确保项目持续发挥效益,项目建成后形成的固定资产,产权归项目村所有,由村委会代为管理。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按照县领导小组相关要求及时成立相应领导机构,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每个村必须有一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一名一般干部专门负责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要形成党政齐抓共管、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要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职责、倒排建设工期,采取强力措施,推进各项工作。各共建单位、县直相关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领导机构,确定专人驻村开展工作,确保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顺利实施。适时邀请县人大、政协加强对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进行督导检查、调研指导工作。

(二)细化工作任务。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围绕“户脱贫、村摘帽”的目标,细化任务分解,具体到村到户到人,强化举措。各项任务明晰到人,并保持稳定性,做到时时清、事事清、人人清,不脱贫不脱钩,不打糊涂仗。各乡镇、各部门要鼓励引导各类社会资金、农民自筹资金、投工投劳等多种方式参与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建立财政资金引导、银行融资、个人筹资、企业捐资及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的多元投融资机制。

(三)强化督导检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采取专项督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定期不定期对各乡镇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主要检查各项工程进展和完成情况。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围绕工作职责,制定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要督促相关村社建立村民自我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管护、环境综合整治、日常卫生保洁、平安创建等长效机制,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建设贫困村基础设施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加大部门协作。基础设施工程点多面广,事关民生和群众切身利益,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齐抓共管,切实把这项惠民工程建好管好。要认真总结各类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积极推广。

(五)加强宣传引导。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推进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的重大意义。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引导农民群众积极参与,最终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改善全县贫困村人居环境,推进各项工作。同时,组织现场观摩等方式,将精准扶贫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