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化隆县实施以色列贷款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确保海东市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以色列贷款二期)在我县的顺利实施,根据工作需要和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化隆县实施以色列贷款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马明旭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 庆 县水务局局长
马德明 县农牧局局长
张元庆 县外资办主任
成 员:马云龙 公伯峡管委会主任
马玉麟 县农牧局副局长
张玉琴 群科镇副镇长
韩海平 甘都镇副镇长
东 智 牙什尕镇副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外资办,由张元庆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为该项目法人代表,具体负责该项目实施。县农牧局、水务局各抽调一名干部全程参与开展工作。
2016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