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政办〔2016〕231号
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化隆县森林草原防火应急演练
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省驻县有关单位:
县林业局关于《化隆县森林草原防火应急演练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6年12月15日
化隆县森林草原防火应急演练方案
为了有效、安全、快速、科学地扑救森林草原火灾,根据《化隆县森林草原防火应急处置预案》,特制定本演练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火灾扑救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提高扑火技能和安全救火能力,确保及时、快速、稳妥的处置森林草原火灾,实现打早、打小、打中,最大限度的减少火灾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任务
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演练的任务:一是按照《化隆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全面检验相关成员单位的应急灭火联动协作能力和扑救森林火灾的实战水平;二是检验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在统一指挥、综合调度方面的能力;三是检验应急预案是否符合实际,便于操作。
三、时间、地点
演练时间:2016年12月中旬。
演练地点:青沙山林场辖区。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森林草原防火应急演练领导小组
演练总指挥:马明旭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演练副总指挥:张智龙 县人民武装部政委
现场指挥员: 冶 刚 县林业局局长
现场副指挥员:马德明 县农牧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人民武装部、县委宣传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公安局、农牧局、交通局、教育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民政局、林业局、文化旅游体育局、森林公安局、气象局、消防大队、电信公司等部门和扎巴镇。
(二)参演单位及组织分工
各参演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分成六个小组
1.火灾扑救组:
组 长:马进义 县森林防火办公室主任、森林公安局
局长
副组长:马小波 县草原防火办公室主任、农牧局副局
长
扑救人员:林业局应急扑火队员10名、农牧局应急扑火队员10名、城关林场应急扑火队员10名,雄先林场应急扑火队员40名、塔加林场应急扑火队员5人、柏木峡林场应急扑火队员5人、青沙山林场应急扑火队员40名,共120人及消防大队、扎巴镇。
车辆保障:林业局3辆、农牧局3辆、森林公安局3辆、城关林场3辆、雄先林场5辆、青沙山林场7辆。
主要职责:林业局、农牧局负责调集森林草原灭火队员及携带充足的灭火装备,参与森林草原火灾扑救;扎巴镇政府负责调集起火所在行政村的灭火队员参与火灾扑救,并及时组织受森林火灾威胁的居民和财产进行转移;消防大队负责堵截火势向居民区蔓延。
2.交通管制组:
组 长:王延华 县公安局副局长
组成人员: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5名、森林公安局3名
车辆保障:公安局1辆、森林公安局1辆
主要职责:划定扑救森林火灾特别警戒区,维护演练区域的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治安事件。
3.医疗救援组:
组 长:马成龙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参与单位:县人民医院、扎巴卫生院医务人员
车辆保障:救护车1辆
主要职责:负责调集医疗救护人员,对参与演练扑救受伤人员和受伤群众进行现场医疗救护。
4.后勤保障组:
组 长:戴福华 县财政局局长
保障单位:林业局、农牧局、财政局、民政局、气象局、电信公司。
主要职责:林业局、农牧局做好灭火物资储备工作;气象局负责提供气象预测预报;财政局及时下拨森林草原火灾应急物资保障经费;民政局负责受灾群众的安置、救济工作;林业局做好食品、饮用水等生活物资保障工作。
5.火灾调查组:
组 长:马进义 县森林公安局局长
调查单位:公安局、森林公安局
主要职责:负责对起火时间、地点、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扑救情况、物资消耗、其它经济损失、人员伤亡以及对自然生态环境影响等进行调查。
6.善后处置组:
组 长:何谋隆 扎巴镇镇长
处置单位:民政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林业局
主要职责:负责统筹安排因火灾扑救而受伤人员的医疗、抚恤及对灾民基本生活的保障、对火烧迹地更新造林等工作。
7.宣传报道组:
组 长:李玉峰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参与单位:林业局、农牧局、广播电视局
主要职责:负责按森林草原火灾宣传报道的规定,对演练扑救的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协调新闻单位采访报道等具体事宜。
五、演练组织程序
(一)演练准备
各参演单位预先将车辆停靠在距离演习地点300米处依次排放,交警大队负责现场车辆疏导与停放,各单位准备好装备、物资。林业部门点燃预先准备好的柴火(至少点燃2个火点)
(二)演习开始
09时50分:演习前方指挥员向总指挥请示:“报告总指挥长,扎巴镇青沙山处置森林火灾演练工作准备就绪,请指示!”
总指挥:“演练开始。”
现场指挥员:是!各参演单位注意,演练正式开始。”
1.火灾扑救人员立即携带所有扑灭火工具,向火点赶去,并对火点形成包围圈、集中力量扑火;
2.森林公安局民警迅速划定森林火灾特别管制区,维护好现场秩序并积极疏散受火势威胁的群众;交警大队维护现场交通秩序;
3.林业部门迅速做好灭火物资的保障工作,及时向现场运送灭火物资;卫计部门积极做好医疗救护准备;财政和林业部门及时提供所需食品、饮用水等后勤供应。
4.火灾调查组,对起火时间、地点、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扑救情况、物资消耗、其它经济损失进行调查;
5.善后处置组对因火灾扑救受伤人员进行及时的给予医疗救护和抚恤,对受灾群众进行救济,确保灾民基本生活保障;
6.宣传报道组扑火演练的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协调新闻单位采访报道等;
10时25分:火灾扑救组指挥员报告:火势已基本控制,正组织人员继续扑打余火。
总指挥长指示:要坚持以人为本,确保扑救人员安全。
10时35分:待余火全部扑灭后现场指挥员命令“森林公安局、青沙山林场部分扑火人员留守监视火场”并向总指挥报告:“青沙山圆山根火灾已全部扑灭,请指示!”
总指挥指示:“组织扑火人员安全撤离火场。”
11时: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总指挥、县政府副县长马明旭做点评讲话
11时20分:现场指挥员宣布演练结束。
六、相关要求
1.各参演单位要高度重视、各负其责、各尽其力,加强联运协作和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落实好各部门职责;
2.各参演单位要精心组织,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措施,确保参演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3.各参演单位于上午九时三十分准时到演练地点扎巴镇青沙山演练现场集结。
联系人:冶刚
联系电话: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
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16日印发
参加演练单位人员及车辆器材安排表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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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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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及器材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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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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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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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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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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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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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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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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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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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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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1台,着冬执勤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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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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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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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3台,风力灭火机5台,灭火拖把30把,水枪10把,灭火弹3箱,统一着森林消防服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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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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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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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3台 风力灭火机5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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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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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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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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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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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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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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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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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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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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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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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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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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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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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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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护车1台,携带担架和急救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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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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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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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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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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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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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1台,摄像、照相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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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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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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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3台,照相机、勘察箱,着冬执勤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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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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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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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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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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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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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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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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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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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1台,消防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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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林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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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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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3台,风力灭火机2台 ,灭火拖把10把,统一着森林消防服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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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先林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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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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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5台,风力灭火机5台,灭火拖把30把,水枪10把,灭火弹1箱,统一着森林消防服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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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沙山林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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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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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7台,风力灭火机2台,灭火拖把20把,水枪10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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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加林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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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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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木峡林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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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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