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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办发〔2016〕116号中共化隆县委办公室  化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第一书记及扶贫(驻村)工作队督导组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6年10月14日    

关于调整第一书记及扶贫(驻村)工作队

督导组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因人事调整,经研究决定对第一书记和扶贫(驻村)工作队督导组人员调整如下:

第一督导组

 长:冉东升  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赵维荣  县监察局副局长兼县纪委第一纪检组组长

 员:马国权  县委办副主任兼保密局局长

   县档案局局长


     沈世才  县扶贫开发局副局长

  车辆安排:县委办、县档案局各一辆

负责督导:甘都镇(公伯峡)、谢家滩乡、石大仓乡。

第二督导组

 长:徐喜明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马玉芳  县纪委第二纪检组组长

 员:东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杨玉恭  县民政局局长

    杨发良  县扶贫开发局副局长

负责督导:扎巴镇、查甫乡、雄先乡。

车辆安排:县委政法委、县民政局各一辆

第三督导组

 长:安项加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多庆  县纪委第三纪检组组长

 员:张元庆  县政府办副主任、应急办主任

张文庆  县财政局副局长

赵顺春  县扶贫开发局干部

负责督导:初麻乡、金源乡、塔加乡。

车辆安排:县政府办、财政局各一辆。

第四督导组

 长:阿克明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副组长:沈世海  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

 员:冯玉香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马海峰  县扶贫开发局局长

安晓龙  县扶贫开发局干部

负责督导:昂思多镇、巴燕镇、二塘乡。

车辆安排:县委组织部、扶贫开发局各一辆。

第五督导组

 长:李照本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副组长:晏得钰  县纪委纪检室主任兼第五纪检组组长

 员:达占元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马生海  县环保局局长

    韩国元  县扶贫开发局项目办主任

负责督导:阿什努乡、沙连堡乡、德恒隆乡。

车辆安排:县委宣传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一辆。

第六督导组

 长:马明旭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潘顺慧  县纪委办公室主任

 员:马吉荣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马玉麟  县农牧局副局长

        县精准扶贫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

负责督导:群科镇、牙什尕镇(李家峡)。

车辆安排:县政府办、发改委各一辆。

主要工作职责:了解掌握精准脱贫攻坚工作中第一书记及扶贫(驻村)工作队干部到岗履职和工作进展情况,向所督导的乡镇提出工作建议;查看化政办(2016)119号文件关于“六个推出标准” 贯彻落实情况;加强工作指导,及时总结和推广精准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发现和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解决;及时向县扶贫(驻村)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反映情况,就精准脱贫攻坚中需要注意和解决的重要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把中央和省、市、县委的有关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及时传达到所督导的乡镇,并及时反馈贯彻落实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对精准脱贫攻坚工作中相关问题和困难的调研,提出指导性意见,为县委及农村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决策提供参考;加强与县扶贫(驻村)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经常性联系,加强信息沟通,共同促进精准脱贫攻坚工作深入开展。

各督导组在县扶贫(驻村)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要加强与所督导的乡镇的联系沟通,积极主动督促和帮助开展精准脱贫攻坚工作;要严格检查把关,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所督导的乡镇结合实际情况,把中央和省、市、县委确定的精准脱贫攻坚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注意工作方法,通过参加有关会议、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多种方式,了解和检查所督导乡镇精准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要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全面掌握工作情况,真实反映问题。

各乡镇要按照中央、省、市、县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县委的决策部署,确保精准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实效。

 

 

 

 

中共化隆县委办公室  化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