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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政〔2016〕43号
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马诚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6年09月08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驻县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诚同志任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赵忠泰同志任县住房和规划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尕仁丹增同志任县住房和规划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晓成同志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马福财同志任县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局副局长(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马维俊同志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马新中国成立同志任县就业服务局副局长;


马学义同志任县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

廖永清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赵维霖同志任县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

 军同志任县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石文忠同志任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韩生元同志任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张庆福同志县工业和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马忠元同志县就业服务局副局长职务;

赵维霖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2016年8月31日

 

 

 

 

 

 


抄送:县委、人大、政协办,纪委人武部,法院、检察院,县委各

部门、各群众团体、县直各企事业单位



化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