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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办发〔2016〕105号
中共化隆县委办公室  化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来源:    时间:2016年08月18日    

关于印发《化隆县2016年度第一批扶持人口较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县政府各部门:

县民宗局拟定的《化隆县2016年度第一批扶持人口较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发展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化隆县委办公室  化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17


化隆县2016年第一批扶持人口较少数民族和

少数民族发展项目实施方案

 

为认真实施好2016年度扶持人口较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发展项目,根据省民宗委《关于下达2016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通知》青民宗字(2016)48号、《青海省扶持人口较少数民族“十三五”发展专项建设规划》(2016-2020年)及省民宗委、财政厅印发《青海省少数民族发展项目管理办法》〔青民宗字(2015)73号〕有关规定,结合各村实际,特制定2016年第一批扶持人口较少数民族发展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概要

(一)项目名称:化隆县2016年扶持人口较少数民族发展项目

(二)项目责任单位:化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三)项目第一责任人:县政府主管副县长

(四)项目建设单位:化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五)项目法人:冶青峰

(六)项目区范围:甘都、初麻等乡镇38个撒拉族村

(七)项目建设期限:2016年5月—2016年10月

二、指导思想及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国家扶贫开发基本方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主线,以改善撒拉族村群众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增加农民收入为重点,以加强撒拉族村群众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为突破口和切入点,进一步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升发展保障能力,进一步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推进精准扶贫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和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基础。

(二)建设原则。

1.调查研究,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根据“十二五”的实施情况和撒拉族村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编制好实施方案,充分用好国家的扶持资金和优惠政策,做好项目实施工作。

2.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以规模养殖、种植、水产为基础,整体推进的原则。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条件的基础上,针对撒拉族村的实际情况和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集中培育一批规模养殖专业合作社,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3.合理利用项目资金,发展规模化种养业,村民收益的原则。根据中央1号文件“积极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鼓励发展规模适度的家庭农场,完善对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的支持服务体系”的精神,改变以往项目资金到户的方式,集中使用项目资金扶持养殖专业合作社发展,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民增收。

4.实施产业化项目建设,并树立与精准扶贫工作同步推进的原则。产业化建设项目合作社在自身发展的同时,采取向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提供一定数量羊仔或就业岗位等方式(等值1—2万元),带动和帮扶2—3户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增收,着力推进精准扶贫工作。

5.统一规划,分步实施,避免重复建设的原则。做好项目村、项目点的筛选工作,因地制宜,分步实施,坚持做到建设一批,成效一片,影响一片,不重复建设。

6.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着眼于撒拉族村社会经济的协调、可持续发展,整合项目资金,合理布局项目,坚持走资源节约路子,将有限的扶持扶贫资金用在刀刃上,发挥更大效益,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投资规模及筹措

项目总投资为1710万元,其中:2016年较少数民族扶持资金1540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70万元。

(一)2016年人口较少数民族扶持发展项目

1.“一村一店”项目:总投资100万元,扶持5个较少数民族村实施。

2.带薪在岗实训项目:总投资100万元,以带薪在岗实训+创业模式,在全县较少数民族村中在岗实训50名拉面师。

3.村道硬化建设项目:总投资325万元,在甘都镇拉目村、关巴村、阿化村、东风村、东一村和初麻乡沙尔洞村、滩果台村等7个较少数民族村硬化村道13公里。

4.渠道建设项目:总投资21万元,在甘都镇列卜加村建设防渗渠道1公里、在初麻乡初一、初二村补助防渗渠项目4公里。

5.水窖建设项目:总投资48万元,在初麻乡滩果台村建设水窖32个。

6.初麻乡塔麻村整体搬迁项目:总投资210万元,整体搬迁105户。

7.路灯建设项目:总投资56万元,在初麻乡沙尔洞村安装太阳能路灯59盏、滩果台村安装太阳能路灯35盏。

8.合作社产业发展建设项目:总投资680万元,共建设26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其中:东风牛羊育肥专业合作社牛羊养殖、甘都镇凯源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牛羊养殖、化隆县隆元牛羊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牛羊养殖、化隆县富明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牛羊养殖、化隆县源泉饲草种植专业合作社牛羊养殖、甘都镇锦军专业合作社牛羊养殖、甘都镇有铭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牛羊养殖、初麻乡马阿卜都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牛羊养殖、初麻乡克功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牛羊养殖、初麻乡沙尔洞村利和专业合作社牛羊养殖、甘都镇舒心种养殖专业合社核桃种植、甘都镇甘红农牧开发有限公司牛羊养殖、初麻乡探果养殖专业合作社牛羊养殖、化隆县甘都镇进财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水产养殖、化隆县超先种养殖专业有限公司牛羊养殖、化隆县撒拉尔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牛羊养殖、化隆县建军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牛羊养殖、化隆县青丰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牛羊养殖、化隆县伊永悯善农牧开发有限公司牛羊养殖、化隆县永汇农牧开发有限公司牛羊养殖、化隆县春堂合作社花卉种植、化隆县富强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牛羊养殖、化隆县福泽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牛羊养殖、化隆县保长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牛羊养殖、化隆县亚克西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牛羊养殖等25项项目建设分别投资25万元;青海华腾民族服饰有限公司服饰加工项目投资55万元。

(二)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补助化隆县尕吾山畜禽养殖建设项目25万元;青海绿禽农牧业开发有限公司20万元;青海真信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盖碗茶生产项目5万元;牙什尕镇伊隆源清真盖碗茶厂5万元;青海华腾民族服饰有限公司10万元;青海伊滋味餐饮有限公司化隆拉面配料生产项目5万元;青海东智公司生产唐卡原料项目10万元;化隆县聚丰牛羊养殖专业合作社5万元;化隆县黄河第一湾生态农牧开发有限公司10万元;化隆县伊兴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7万元;化隆县翔林冷水养殖专业合作社7万元;化隆县黄河绿洲生态开发有限公司技能培训、试岗代训项目7万元;化隆县盛兴冶金有限公司安置残疾人就业项目7万元;化隆有到永盛粮油粮贸有限公司安置和培训脱贫人员项目7万元;青海开拓畜牧科技有限公司畜牧科技扶贫推广项目7万元;化隆县福春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扶持大学生创办企业项目6万元;化隆县大青山庄餐饮有限公司就业培训、扶持贫困人员项目6万元;化隆县拉面服务中心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6万元;青海新优回族服饰有限公司10万元;青海西北牛清真中央餐饮配料中心5万元。

四、项目建设技术标准

(一)“一村一店”建设项目:海尼尔餐饮有限公司与阿什努乡5个较少数民族村签定拉面技术培训和入股协议,每年每村利润分红2万元(共10万元),用于教育精准扶贫工作。

(二)带薪在岗实训:以带薪在岗实训加创业方式,选择较少数民族村村民进行拉面技能培训,年完成带薪在岗实训50人。

(三)村道硬化项目:按交通运输部门设计标准及方案进行实施,施工中施工方聘请有资质监理部门进行工程监理。

(四)渠道建设项目:按水务部门设计标准及方案进行实施,施工中施工方聘请有资质监理部门进行工程监理。

(五)水窖建设项目:按水务部门设计标准及方案进行实施,施工中施工方聘请有资质监理部门进行工程监理。

(六)初麻乡塔麻村整体搬迁项目:参照扶贫部门整体搬迁标准执行。

(七)路灯建设项目:工程由有资质的建筑公司进行建设,委托有资源的监理部门进行监理。

(八)规模经营产业化发展项目:

1.温棚建筑结构形式为全封闭双斜面夹心彩钢砖混结构暖棚,每栋牛羊舍长25米,宽6米,建筑面积150m2,牛舍内栏栅以钢管制作。

2.温棚设计按青海省地方标准《畜禽暖棚》进行设计。场地与交通干线距离大于200米,地势高、开阔、干燥、无污染源,水源便利、避风向阳、地面平坦而略有坡度(以1%~3%为佳)。地基沟宽80㎝,深50㎝,并用石块和混凝土浇铸,墙基夯实。用砖、石块砌墙,夯筑坚实。砖石墙勾缝,墙内壁用砂、水泥砌面,外墙厚37㎝,阳面矮墙厚24㎝。桩顶高出前墙0.5㎝,棚间用ф35mm钢管加柱撑顶,脊柱用ф100mm普通钢管固定:墙高2.3m,棚脊高3.9m。棚顶由两部分构成,一是透光棚面;二是保暖部分。中梁和后墙间用夹心彩钢板封闭,中梁与前墙间透光棚太阳板封闭。通风设施在牛舍前墙基部设20㎝×30㎝通风孔一个,在牛舍山前2.0m处设ф60mm百叶窗通风孔。

五、保障措施

(一)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各相关乡镇要切实采取措施,加强对扶持人口较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发展项目的组织领导,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业务骨干为成员的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做好服务和协调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并要督促项目村认真开展项目建设前的宣传动员工作,积极配合施工队做好“三通一平”(通电、通水、通路、施工场地平)工作,动员群众及时砍伐和拆除影响工程走向的树木、围墙、大门等地上附着物,坚决杜绝阻挠施工的现象发生,为项目的实施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确保工程按期开工。召开村民大会,要让群众明白实施扶持人口较少数民族发展项目的重要性、必要性、建设原则、资金来源等,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不得强性摊派、强性收费,教育和引导群众着眼大局,积极配合工程建设。各乡(镇)、扶持人口较少数民族发展办公室、项目村及业务局要做好对建筑材料各项指标的验收工作,确保施工材料各项指标达标。

(二)工程质量及监督。扶持人口较少数民族发展项目工程质量实行县扶持人口较少数民族发展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业务局、相关乡(镇)、项目村四方共同负责制。县扶持人口较少数民族发展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各业务局委派技术人员对工程技术标准和工程质量进行现场指导和监督检查,各乡(镇)和项目村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通过轮流委派责任心强、有一定经验的干部和村民担任质量监督员,形成分工合作、密切配合、总体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项目工程质量

(三)资金管理。县扶持人口较少数民族发展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扶持人口较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项目资金审批制度,切实做到项目资金专款专用,确保工程资金的封闭运行。项目村投工投劳配套资金按实际出工人员劳动报酬发放表进行记帐处理,不再另行筹集。

(四)工程实施、变更、验收。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程序做好文件报批、招投标等工作,其中道路硬化、渠道建设、路灯建设均公开招标后实施。工程建设计划原则上按照省切块下达、县扶持较少数民族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和县政府下达批复为准,但在具体组织设计中确需因项目村实际情况需要变更建设内容的,按照“就近变更、就地受益、填平补齐”的原则对项目建设内容或建设资金进行适当调整,具体计划以组织设计完成报请县扶持人口较少数民族发展项目领导小组批准后调整下达计划为准,扶持人口较少数民族发展项目工程建设计划于2016年5月底全面开工,2017年6月底前全面完工,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8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