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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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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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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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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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进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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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大
力度
深化
简政
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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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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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按照国务院“五个再砍掉一批”总要求,持续做好全县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取消、下放和调整工作,围绕生产经营、社会事业准入、资格资质核准等重点领域,再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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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编办
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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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初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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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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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行政审批改革制度建设,抓紧起草《化隆县行政审批事项监督管理条例》,按立法程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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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编办
县政府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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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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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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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两个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对已经公布的县级权责清单,根据法律法规的修订和部门职能调整情况,及时修改、完善和更新,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和监督。编制公布县级政府“两个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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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编办
行业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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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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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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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从重数量向提高含金量转变,从减少审批向放权、监管、服务并重转变。对审批项目实行“身份证”管理,严格按照审批事项目录实施审批,对省、市政府已经取消或没有纳入目录管理的事项,坚决取消、停止审批,防止和纠正变相审批,严禁擅自设立审批项目。开展行政审批标准化试点,优化审批事项办理流程,依法科学确定裁量权基准,约束自由裁量权,逐步实现同一审批事项同条件下无差别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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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编办
行业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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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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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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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县政府各部门承接能力,加快推进县、乡(镇)信息网络互联互通,加强对基层的政策指导和业务培训,将审批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操作规程与审批权限同步下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解决技术和能力不足问题,并在经费、技术、装备等方面予以保障,指导乡镇接得住、管得好下放的审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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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法制办
县编办
县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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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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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大力度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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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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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扩大“三证合一”改革成果,进一步优化登记注册流程,完善企业登记信息系统,加强部门间信息及时传递,推动“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在全社会的广泛使用,年内全县换照率要达到70﹪以上。整合社会保险和统计登记证,适时启动“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降低创业准入的制度性成本。加强部门沟通协调,积极推动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合一”,实现只需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办理工商及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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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管局
县国税局
县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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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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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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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工商注册便利化,放宽名称、住所等登记条件,认真抓好放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试点,探索分行业、分业态释放住所资源的实现途径。支持去产能过程中分流人员自主创业,提升从事经营和注册企业的“绿色通道”便捷服务,按规定给予税费减免、担保贷款等政策扶持,促进提升创业成功率。加快实行工商注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实现以电子营业执照为支撑的网上申请、受理、审核、发照和公示,打造便捷、高效、透明的工商服务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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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管局
县国税局
县地税局
人行化隆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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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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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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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加强市场主体退出机制研究,简化和完善企业注销流程,试行对个体工商户、未开业企业以及无债权债务企业实行简易注销改革,努力实现市场主体退出便利化。按照供给侧结构性要求,通过兼并重组、债务重组乃至破产清算,建立完善“僵尸企业”退出机制,为先进产能腾出资源和市场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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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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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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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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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方案,8月底前完成第一批3个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的脱钩试点工作,下半年总结经验,选择10个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开始第二批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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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
县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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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试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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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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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对县政府部门开展行政审批要求申请人委托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开展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有偿服务进行全面清理,解决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存在环节多、耗时长、收费乱、垄断性强,与审批部门存在利益关联等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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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编办
县民政局
县财政局
县政府法制办
县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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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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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大力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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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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厘清部门监管职责,坚持“职责法定、信用约束、协同监管、社会公治”原则,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要求,明确许可审批部门的市场监管责任。工商部门在市场主体登记环节要切实履行“双告知”职责,建立与监管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实现部门间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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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管局
行业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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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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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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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监管方式创新,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狠抓企业年报信息公示和随机抽查工作,切实提高企业年报信息的公示率、及时率和准确率,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扩大随机抽查对象和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一公开””抽查覆盖面,及时公开抽查结果,随机抽查率不低于3%,杜绝随意性和选择性执法现象。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消除监管盲点,降低执法成本,加强行业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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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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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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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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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联合激励和惩戒机制,充分运用大数据资源和技术,加快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信用青海”网站和信用企业共享交换平台。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盒黑名单制度,对纳入“黑名单”的企业,取消参与政府招标采购、银行贷款等资格,真正实现“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寸步难行”的“严管”目标。建立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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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展改革委
县市场监管局
县公安局
县编办
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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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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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大力度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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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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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平等对待各类投资主体,放宽放活社会投资,鼓励民营企业依法进入更多领域。完善政府投资体制,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完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拓宽项目资本来源,挖掘社会投资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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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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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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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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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投资审批事项,深入清理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涉及项目选址、立项、规划、用地、工程报建、招投标等相关审批事项全面整合,精简前置条件,合并审批事项,严格办结时限,解决好多头办理、环节交叉、互为前置等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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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展改革委
县工业和商务局
县环境保护局
县城乡规划和建设局
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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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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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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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政务服务中心联审联办平台建设,推行“一窗受理、牵头负责、同步审批、规范办理、限时办结、一网监管”,做到人员和项目“两集中”、服务和监管“两到位”。健全完善办事服务指南,公开审批核准依据、标准、条件、程序和时限,探索试行核准依据、标准、条件、程序和时限,探索试行专人全程代办、项目容缺预审、超时和缺席默许等制度,实行网上预受理和预审查,积极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和便利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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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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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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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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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落实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抓紧推动县级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加强上下沟通,按期完成县级政府的机构改革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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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办公室
县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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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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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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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各地开展基础性工作,调研掌握本县事业单位职能履行、机构运行等情况,为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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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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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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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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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行业组织承接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体认定工作管理办法,推进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体认定工作由行业协会等组织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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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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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省出台相关规定后制定我县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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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大力度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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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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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督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5〕189号)落实情况。对相关部门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安装摇号系统以及部门率先实现一公开””运行情况进行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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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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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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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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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各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统一纳入县级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管理,为各级政府利用一公开””机制进行联合抽查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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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展改革委
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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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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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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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加大对应进必进项目的监督监察,进一步取消场外交易;加大重点项目全程监管力度,不断规范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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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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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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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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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民间金融方面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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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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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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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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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制定创新投资管理方式建立协同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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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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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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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大力度突出政务服务便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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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结合地方实际,探索推进政府所有行政审批和社会服务事项全程网上办理,逐步实现“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投资项目网上审批、社会事务网上办理、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公共决策网上互动、政府效能网上监督”,推动政务服务理念和方式创新,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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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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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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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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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4〕232号),认真查找本乡镇、本部门现行公共服务流程存在的不足,进一步清理各类“奇葩证明”和“把关公章”,梳理本部门公共服务事项报县编办,由县编办牵头审核,编制《化隆县政府各部门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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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制办
县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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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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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大力度突出政务服务便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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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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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实施办法的同时》(青政办〔2014〕74)号精神,加大宣传,引导更多的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公共服务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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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
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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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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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大力度推进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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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政务公开推进力度,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要求,除涉及国家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外,所有信息全部向社会开放。认真落实《青海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积极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协同推进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政府数据开放、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切实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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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办公室
县政府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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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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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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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督办工作,及时开展效果评估。对重要政务舆情、社会关切、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政策措施以及处置结果等,确保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及社会热点事件时不缺位、不失声,牢牢把握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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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 县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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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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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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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整合政府网站信息资源,加强各级政府网站之间协调联动。充分发挥新闻网站、政务微博、公众微信平台、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作用,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灵活传递政务信息,提高宣传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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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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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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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大力度优化政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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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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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对已经建成并投入运行的,指导落实《行政服务中心服务规范》等五个地方标准,细化编制服务指南,优化审批流程,提升服务水平,尽最大努力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尚未建成的,加快进度和推动力度,积极提供服务帮助,县行政服务中心上半年全部建成启用。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和流程再造,做到进驻中心事项应进必进,实行“一条龙”审批和并联审批,让行政审批再提速增效,让群众办事更快捷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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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行政服务中心
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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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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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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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充分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强政务服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政务平台建设,推行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电子签名认证等技术,打造智慧政务。大力推行“一张审批网”,加快部门间审批程序的兼容、对接和共享,推动无纸通关、网上年检等新型政务模式,解决审批“最后一公里”问题,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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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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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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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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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减少涉企收费,结合正在开展的全县非税收入质量大检查工作,将已公布取消、停征和减免的各项费用逐项落实到位。继续完善经营性服务性收费及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继续精简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清理各类不合理收费行为,降低企业运营成本,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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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
县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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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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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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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落实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优惠政策措施,为创客提供政策、法律、金融和信息咨询服务。全力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壮大,加强新设立小微企业的跟踪调查,从准入政策、融资合作、企业管理等方面给予指导帮助,提高初创企业成活率和活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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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工业和商务局
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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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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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大力度优化政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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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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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进度,建立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出让权、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项目和交易额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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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行政服务中心
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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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底前完成,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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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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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完善改革成效评估办法,将“放管服”改革推进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完善考评机制,并与第三方评估、社会评估有机结合起来,探索建立动态化、常态化、多元化的社会公众参与机制,坚持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定期与随机相结合、网上与网下相结合,广泛征求社情民意,科学评价改革效果,真实反映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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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
县法制办
县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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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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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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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专项督查力度,采取随机抽查与全面督查相结合、常规检查和明察暗访相结合方式,健全督查机制,强化跟踪问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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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
县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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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于8月底和12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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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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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奖励惩戒机制,对照改革“任务书”和“时间表”,对工作积极、成效明显的部门予以表扬和奖励,对重视不够、屡推不动的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懒政怠政、失职渎职的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各项举措落地生根、产生实效。开展年度工作述职,各部门具体负责人进行专门述职汇报,对各部门“放管服”改革成效进行全面评价,总结工作、寻找不足、补齐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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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
县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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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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