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审计局退出全县各类议事协调机构的
通 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省驻县有关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和《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开展清理退出议事协调机构工作的通知》(审办法发〔2016〕14号)要求,为切实保障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县审计局退出全县各类与审计法定职责无关的领导小组、协调小组、委员会、指挥部、办公室、联合工作组、相关工程验收等需要议事机构,今后也不参与可能影响依法独立进行审计监督的议事协调机构或工作。
中共化隆县委办公室 化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26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

化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