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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办发〔2016〕50号  中共化隆县委办公室  化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清风化隆”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6年04月12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群科新区管委会综合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深化“清风化隆”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化隆县委办公室  化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11日

 

 

关于进一步深化“清风化隆”主题

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清风化隆”主题活动打造成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的品牌,根据市委和市纪委的有关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就进一步深化“清风化隆”主题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清风化隆”主题活动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紧紧围绕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的新任务、新要求和全县发展大局,以宣传教育为基础,以作风建设为重点,以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问题为抓手,以创新方式方法为途径,努力把“清风化隆”主题活动打造成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品牌。通过主题活动,使我县党风政风明显好转,廉政氛围明显浓厚,不正之风明显遏制,干部素质明显提升,政治生态明显净化。

 二、主要工作任务

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和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五次全会、市纪委四次全会和县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宣传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强化党内监督等部署要求,把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更好地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判断和任务部署上来。重点开展好以下几项活动:

1、加强廉政理论学习。全县各级党组织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干部政治理论学习总体规划,定期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重要会议精神、重要讲话、典型案例通报以及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大力宣传报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成效,坚定干部群众的信心决心。及时把中央、省、市和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文件、讲话、通报等纳入学习规划,认真组织学习。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协办单位: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委(组)、党(总)支部

2、实现派驻纪检组全覆盖。组建五个纪检组,采取“5+X+6”模式,积极探索派驻纪检组设置和管理的方法,实现党政机关派驻纪检组全覆盖,真正把“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发挥出来。

牵头单位:县纪委、县委组织部

协办单位: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委(组)、党(总)支部

3、探索同级纪委对同级党委(组)的监督新模式。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徽监督条例》及其他党内规定,制定监督方案,理清共性和个性内容,重点从政治、履职、纪律等三个方面制定监督内容、方式,按市委和市纪委、县委的统一安排要求,探索对县委班子及其成员和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党组及成员分类监督新模式。

牵头单位:县纪委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党委

4、开展“廉政大讲堂”活动。组织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每季度举办一次廉政专题讲座,邀请省、市专家授课和县委书记讲廉政党课,不断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守纪律讲规矩意识。

牵头单位:县纪委

协办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党校

5、开展廉政谈话。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领域、环节和重点单位、重点人员,分层次集中或个别谈话,督促干部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使咬耳朵、扯袖子工作常态化。

牵头单位:县纪委

协办单位:县委组织部

 6、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年内,分期分批组织各乡镇、各单位负责人、重点岗位人员及家属到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

牵头单位:县纪委

协办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委党校

7、继续开设《清风化隆》专题栏目。县广播电视局开设 “清风化隆”专题栏目,对全县在党风廉政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进行专题宣传报道。及时点名道姓曝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典型问题和案例。同时,不断丰富栏目内容。

牵头单位:县纪委、县委宣传部(县广播电视局)

协办单位: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党(总)支部

8、开展廉政文化宣传月活动。7月份,集中开展廉政文艺节目演出、廉政展板展出、廉政歌咏比赛、廉政书画展、党纪条规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等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廉政文化活动。

牵头单位: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

协办单位: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党(总)支部

9、开展送“两信”活动。在重要节点开展向党员干部和党员领导干部发放一封廉政书信和廉政短信活动,多渠道提醒全县各级领导干部清正廉洁重修身,勤政为民常自律。

牵头单位:县纪委

协办单位:县邮政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

10、创办廉政刊物。编辑发行《清风化隆》学习刊物;编印中央纪委《学思践悟》栏目系列文章;编印《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

牵头单位:县纪委

协办单位: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党(总)支部

11、制作大型廉政公益宣传牌、设立廉政文化墙。设计建立廉政文化墙,制作大型廉政公益宣传牌,在广场大屏幕播放廉政公益广告。

   牵头单位:县纪委 

协办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住房与规划建设局、县国土局、县林业局、县交通局、县广播电视局、相关乡镇

12、创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在县委党校建立化隆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以身边案例警示身边人,通过各级各层面的培训教育,形成强大震慑。

牵头单位:县纪委 

协办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党校、县法院、县检察院

13、扎实开展“两项整治”活动,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进一步加大行政效能监察力度,围绕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结合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对党员干部乱作为、贪腐谋私、执法不公、不作为、庸政、懒政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坚决纠正不负责任、推诿扯皮、效率低下、脱岗离岗、管理混乱等突出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相关措施要求规定,把狠刹“四风”作为作风建设的重点,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催生作风整顿正能量。

牵头单位:县纪委,县监察局

协办单位: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委组织部、县审计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市场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广播电视局

14、举办各类廉政培训班。坚持分层施教、分类培训和全员覆盖,组织各级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及涉农部门、社会保障部门各站所负责人等重点岗位人员分期举办各类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腐败培训班。

牵头单位:县纪委、县委组织部

协办单位:各乡镇党委,财政局、发改委、民政局、扶贫局、林业局、农牧局、住房与规划建设局等相关单位

15、打造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统一标准、统一要求,在乡、机关、村、社区、学校打造10个示范点,以点带面,总结经验,逐步覆盖,稳步推进。

牵头单位:县纪委

协办单位:各相关乡镇党委、各相关单位党组织

16、举办纪检干部业务培训班。把提升基层纪检干部能力水平作为重点内容,通过举办纪委书记培训班、上挂跟班锻炼、抽调办案等方式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升纪检干部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牵头单位:县纪委、县委组织部

协办单位: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党委,各派驻纪检组

17、建立“回头看”机制。重点对重要信访件、财务公开、财务专项检查、经济责任审计、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等处理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着力促进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牵头单位:县纪委

协办单位: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党(总)支部

18、严明财经纪律。县纪委监察局联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加强对全县各乡镇、部门和单位财务人员的培训、指导,提升财务人员履职能力。对全县各乡镇、部门和单位的财经纪律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督促财务透明公开、规范管理。

牵头单位:县纪委,县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

协办单位: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党(总)支部

19、强化经济责任审计。进一步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力度,重点对大系统、大部门、重点工程项目资金和由问题线索反映的单位财务进行专门审计。

牵头单位:县纪委,县监察局,审计局

协办单位: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党(总)支部

20、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农村、社区、学校、企业、家庭活动,充分发挥廉政文化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教育、示范、熏陶、导向作用,使全镇广大干部和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在全县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努力营造人人思廉、保廉、树廉和人人尊廉、倡廉、促廉、自觉抵制和反对腐败现象的浓厚舆论氛围。

牵头单位:县纪委,县工业和商务局、教育局、县妇联

协办单位: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党(总)支部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成立“清风化隆”主题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专项研究,专项安排部署,制定切实有效的活动方案,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安排部署,抓好各项活动的落实。县纪委要牵头抓总,认真履行责任,县委宣传部门要切实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职责任务,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推动“清风化隆”主题活动各项内容落到实处。            

2.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根据自身特点,围绕“四重一大”、“五不直接分管”、民主集中制、主要领导末位发言等制度,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切实可行的落实措施,开展好“清风化隆”主题活动。活动要做到与作风建设、精准扶贫、“两学一做”、“三基”建设等重点工作相结合,有效推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为本乡镇、本单位的改革和发展服务。

3.认真总结,提炼升华。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清风化隆”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不断提炼升华,充分发挥电视专栏、新闻媒体、纪检监察民心网作用,加强宣传造势。同时,将活动开展情况信息、工作总结以书面形式及时上报县纪委监察局。

4、强化督查,严肃问责。县纪委会同县委组织部、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对“清风化隆”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经常性督查,并将开展该项主题活动的成效纳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内容之一。定期通报对领导不重视、安排不及时、方案制定不具体不全面、落实措施不力的,将进行严肃问责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组织领导

为使全县“清风化隆”主题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成立“清风化隆”主题活动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 长:刘建昱  县委书记

副组长:马金星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程红智  县委副书记    

牛得海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成 员:祁成元  县委办主任

    孟积龙  县政府办主任

    马海云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马应庆  县纪委副书记

魏廷祥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达占元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局长

马福英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张宪香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杜德良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戴福华  县财政局局长

赵光英  县监察局副局长

张发强  县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

马 诚  县纪委纪检室主任

沈世海  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

潘顺慧  县纪委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纪委,马海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赵光英、沈世海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主题活动日常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