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深刻吸取北京“1.21”、新疆“1.23”、辽宁营口“1.25”等亡人和较大火灾事故教训,深入巩固我县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成果,最大限度减少消防安全隐患,确保“两节”两会期间全县火灾形势稳定,为我县节日和两会期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根据海东市政府《关于开展节前消防安全检查的通知》要求,县政府决定近期开展节前消防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6年2月4—2月23日
二、组织领导
成立专项检查组:
组 长:王延华 县公安局副局长
副组长:丁玉荣 县安监局局长
吕少文 县公安消防大队副大队长
成 员: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住建局、县教育局、县卫计局、县工商局、县民政局、县文广局、县民宗局、县局、县消防大队各1人。
三、检查形式
(一)由县公安消防大队牵头,配合市政府专项消防检查工作,并在除夕、元宵前夜及当晚,组织开展四次消防安全“零点夜查”行动。
(二)组长自行组织在检查时间内对全县各乡镇、各单位进行不少于1次抽查。
四、检查内容
(一)对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等着重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巡查检查、防火防爆防雷防泄漏措施、灭火应急预案和组织演练、员工教育培训工作等情况。
(二)对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娱乐场所和宗教寺院以及文物古建筑等场所着重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五类人员培训,日常消防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人员安全疏散、用火、用电管理,违规住人,灭火应急救援和组织演练等工作的落实情况。
(三)督促各乡镇政府、公安派出所、村(社区)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并全面排查整治“城中村”“三合一”“多合一”“九小场所”消防隐患问题,检查各个单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设置是否符合标准;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有效;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是否进行防火巡查;是否有违规违章用火、用电行为;是否有乱拉乱接电线现象等。
(四)检查治安联防队、保安巡逻队以及微型消防站等力量值班备勤、联勤联防情况,是否针对冬季火灾多发特点加大防火巡查尤其是夜间巡查力度,是否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各部门相互配合,紧盯重要场所、重要节点,加强节日消防检查,采取严管严控措施,有效应对各类火灾风险。加大执法力度,该关停查封、罚款拘留的,坚决依法执行。尤其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更要严格督促落实死看死守措施。
(二)各行业单位成员要按照“管行业必管安全”“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加强对所属机构、下辖网点、行政审批对象的日常监管,尤其是公安、民政、教育、卫计、住建、旅游、民宗等重点行业部门要组织开展系统内消防安全检查,制定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实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三)要加强对居民楼院以及群租房、“三合一”场所集中连片区域的巡逻巡防,摸清重点部位、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和周边道路水源情况,制订针对性灭火救援预案,一旦接到火灾报警,快速到场、有效处置,坚决做到灭早、灭小、灭初期。
(四)要利用中央、地方主流媒体和微博、微信等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平台,协调移动、联通、电信运营商,高频次发布节日消防安全提示,广泛开展促公共场所广泛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活动。
检查结束后,检查组要及时汇总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县政府办公室(0972—8712445),县政府办公室将对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措施不强的乡镇和部门进行通报。
2016年2月4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县纪委,省驻县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