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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办发〔2016〕6号 中共化隆县委办公室  化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化隆县2016年春节群众文化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6年01月20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省驻县各单位,各群众团体,有关企业:

现将《化隆县2016年春节群众文化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 2016年元宵节灯展单位及数量;

2. 化隆县2016年“迎春杯”射箭比赛竞赛规程;

3. 化隆县2016年“迎春杯”环城赛竞赛规程。

      

 

 

中共化隆县委办公室 化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 119

抄送:人大、政协、纪委    

隆县2016年春节群众文化活动方案 

 

2016年春节即将来临,为了让全县人民度过一个喜庆、欢乐、文明、健康、安全、祥和的新春佳节,特制定如下群众文化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紧紧围绕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化隆”为目标,通过此次活动大力弘扬优秀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扎实推进文化建设,丰富和活跃节日期间全县人民的精神文化生活,促进我县文体事业和文体产业繁荣发展,营造与时俱进、昂扬向上,开拓进取、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 
  基本原则:坚持“全面动员、社会参与、小型多样、就近就地、文明健康、欢乐祥和、勤俭节约、确保安全”的原则,以“人文·活力·和谐”为主题,在确保安全稳定的前提下,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的各项要求,厉行节约,精心安排,提早着手,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品位高雅、群众喜爱的文化活动,达到彰显化隆人文特色,激发化隆发展活力,促进化隆和谐进步的效果。 
   二、活动内容

  (一)“冬日六送”文化下乡活动

时   间:2016年1月12日至1月27日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县文广局

主要职责:依照两办下发的 “冬日六送”活动方案(化办发〔2015〕108号)要求,由县文广局精心组织文艺人员编排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各乡镇组织本辖区内的文艺人员,编排3-5个健康向上的文艺节目和县文化馆共同组台演出。同时,由县文广局组织开展“送电影”、“送图书”等活动。

  (二)全县农村社火演出活动

时  间:2016年2月18日至23日

地  点:全县范围

承办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文广局。

汇演单位:50个社火队、20个藏族歌舞队。

社火队进县城表演安排:

1.2月19日(正月十二)上午10点至晚8点,九道湾村、朱家湾村、缠麻村、地滩村社火队进县城表演。

2.2月20日(正月十三)上午10点至晚8点,卷炕村、李家庄村、东下村社火队进县城表演。

3.2月21日(正月十四)上午10点至晚8点,上吾具村、哈洞村、辛家窑村社火队进县城表演。

4.2月22日(正月十五)上午10点至晚8点,尕西沟村、西门泉村、牙合村社火队进县城表演。

要求:各社火队进城表演要拟定详细的演出计划,报县文广部门、公安部门备案。县文广局要做好进城社火队的组织协调工作,县公安局做好社火队进城表演期间的治安保卫工作,并提前制定应急预案。各行政、企事业单位要积极热情接待社火队,大力支持各社火队的演出活动,把热情接待好社火队作为春节期间紧密联系群众、推进民族团结的具体举措。各乡镇人民政府切实组织好本乡镇的社火汇演,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三)元宵节灯展

  时 间:2016年2月20日至23日(正月十三至十六)

  地 点:县城巴燕建设路

  牵头单位:县文广局

参展单位: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省驻县各单位。

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制作新颖美观、富有特色的灯笼,在节日期间摆放或悬挂在单位、楼院门前。

(2)各单位参展的花灯手工制作灯盏不少于60%,接好灯线,并于2月20日在指定地段展出,灯展结束自行收回。

(3)县文广局负责灯展区的挂线及接电工作。

  (4)县公安局负责灯展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并制定应急预案和疏散方案。

  (5)灯展期间县文广局组织评委开展评奖活动,设单位一等奖1个,奖金2000元;二等奖2个,奖金1000元;三等奖7个,奖金800元。县文广局制定评选规则。

(6)对不参加灯展活动,或敷衍应付不进行手工制作灯盏的单位在全县内进行通报批评。

  (四)2016年“迎春杯”射箭比赛

  比赛日期:2016年2月25日

比赛地点:县城巴燕

承办单位:县文广局

参加单位:各乡(镇)、机关射箭协会、老干部局射箭协会。先由各乡镇政府在本辖区内组织比赛(其中公伯峡管委会各射箭队参加甘都赛区比赛,李家峡管委会各射箭队参加牙什尕赛区比赛),择优选取2只队伍(复合弓和反曲弓各1队)与老年射箭队(1只队)、机关射箭队(1只队),共36只队伍参加全县比赛。

  (五)2016年“迎春杯”环城赛

比赛日期:2016年3月8日上午9:00

地  点:县城巴燕

承办单位:文广局

职工组参赛单位: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省驻县各单位,各群众团体,有关企业

学生组参赛单位:化隆一中、化隆巴燕初级中学、化隆县民族中学、化隆县职业中学。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春节文化活动顺利进行,成立县春节群众文化活动领导小组,其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程红智 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徐喜明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安项加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李照本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危洪涛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星发明 县法院院长

唐发彬 县检察院检察长

王 雯 县公安局局长

成  员:各乡镇乡(镇)长、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省驻县各单位、各群众团体、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安保组,办公室设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 ,马青云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各类文体活动的实施。安保组具体成员及职责如下:

  组 长:徐喜明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王 雯 县公安局局长

  成 员:星发明 县法院院长

     唐发彬 县检察院检察长

     马国庆 县司法局局长

     王延华 县公安局副局长

  安保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县公安局副局长王延华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具体职责为:制定应急处置预案,负责做好各项春节群众文化活动安全防范工作。在各乡镇组织社火演出时确保道路畅通,安排人员做好巡逻工作。在节目演出现场区域划定警戒区,指挥现场车辆停放,县城巴燕排查火灾等各类隐患,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维持好各项活动的秩序。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各乡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春节群众文化活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认真组织春节群众文化活动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参与活动,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

  (二)结合实际,丰富文化活动内涵。各乡镇、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充分发挥社区文化中心、农村文化中心等文化阵地作用,以弘扬传统民俗文化为重点,积极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丰富广大干部群众节日期间文化生活。

  (三)团结协作,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各有关部门要从大局出发,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协作,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县卫计局做好活动期间的医疗应急救助,县公安局做好安保工作,县电力公司做好各类活动的电力保障。各乡镇、各单位要制定具体应急措施,认真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做到计划周密,工作细致,防患于未然,确保活动安全。

  (四)加强宣传,营造浓厚节日氛围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手机信息平台等媒介,广泛宣传活动内容,对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道,做好各类文字图片、视频等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及时报送活动信息,在全县营造出喜庆、欢乐、祥和、幸福、团圆、红火的节日氛围。

 (五)加强城乡美化亮化工作各乡镇、各部门组织在春节前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清除卫生死角。各临街单位、门店保持楼体整洁,在楼顶适当安插国旗(凡升挂国旗的单位全部更换新国旗)、彩旗,办公楼已经实施亮化的部门要及时维修亮化设施,并在夜晚开启。城管局负责县城巴燕和群科新区公共区域两地主街面内的亮化、美化。

 

 

 

 

 

 

 

 

 

 

 

 

 

 

 

 

 

 

 

附件1

2016年元宵节灯展单位及数量(个)

单  位

花灯数量(盏)

单  位

花灯数量(盏)

单  位

花灯数量(盏)

县委办

15

畜牧局

40

县志办

10

人大办

10

文广局

20

新农办

10

政府办

20

环保局

20

残联

10

政协办

10

教育局(含一小、二小、一中)

50

科协

10

纪委(含监察局)

10

住建局(含房产局)

30

气象局

10

政法委

10

水利局(含禹隆公司、水保站)

40

质监局

5

组织部

10

卫计局(含县医院、中医院)

40

国税局

20

宣传部

10

民政局

20

地税局

20

统战部

10

交通局(含汽车站、海事局等)

50

人行

20

法院

20

国土局

20

信用联社

20

检察院

20

食药局

10

农发行

20

团县委

10

旅游局

10

农行

20

工商联

10

民宗局

10

邮政银行

20

老干部局

10

林业局(含森林公安)

40

建行

20

工会

10

移民局

10

电信公司

20

妇联

10

城管局

10

电力公司

20

公安局(含巴燕派出所)

30

工商局

20

邮政公司

20

财政局

20

招商局

10

移动公司

20

农科局(含农经站、园艺站等)

40

就业局

20

联通公司

20

发改局

20

社保局

20

烟草公司

20

审计局

10

外资办

10

财险公司

15

人社局

20

金融办

5

寿险公司

15

经商局

10

安监局

10

合计:1260盏

统计局

10

档案局

10

扶贫局

15

供销联社

10

附件2

2016年“迎春杯”射箭比赛竞赛规程

 

1.比赛要求:本次比赛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选拔赛由各乡镇负责,通过选拔各乡镇选派复合弓组和反曲弓组各1队参加全县组织的第二阶段总决赛。参赛运动员身份要求为化隆县户籍,参加决赛名单上报后不允许更换运动员。

2.比赛日期、地点:

开幕式时间:2016225日早晨900地点:县文化广场(各队运动员手持弓、箭,身着整洁的民族服饰入场,入场经过主席台前时,允许各队有23分钟的民族特色表演)。

比赛时间:2016225日早晨10:00

地  点:县城巴燕下土桥体育场。

  3.竞赛办法:

 1)各参赛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1名,运动员10名。

 2)为确保本次比赛安全、公平、合理进行,比赛箭靶为“环靶”,比赛按环数计成绩。场地共设有四个靶位,所有参赛队平均分布于四个靶位前统一进行比赛。

 3)比赛分二轮,每名运动员每轮射4支箭,共射8次。每名运动员8支箭的环数相加即为个人成绩,每队10人成绩相加即为团体成绩。本次比赛个人名次录取前十名,团体成绩按参赛队的数量录取一半的队分别给予奖励。同时从各射箭队中按成绩选拔一名“神箭手”给予奖励。个人名次或团体名次若出现相同情形,十环多者名次列前,若仍相同,九环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直至排出名次。

 4)比赛分复合弓组、反曲弓组,比赛中不准使用瞄准器和撒放器。

 5)复合弓比赛箭靶距离约为85米,反曲弓比赛箭靶距离约为70米,箭靶均为环靶。场地两端及周围均设有明显标识的警戒线,不准闲杂人员入内。比赛时除轮到比赛的运动员外,其他人一律不得进入发射区。

 6)参赛运动员必须在同一标识线上比赛,不准一前一后,比赛时每人每轮射4支箭,连续射完二轮为止。比赛时运动员要对自己的4只箭做出明显的标记。在任何情况下箭头不得对准他人。射箭手要时刻观察前方情况,绝对听从现场裁判员的指挥,看到裁判员的发令手势后才可发射。单箭射箭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每轮比赛结束后,统一取箭,统一记分,与本轮比赛无关的运动员不得参与这一过程。

 7)裁判员在登记比赛成绩时,允许射箭手参与监督。如有争议要与裁判有礼貌的进行询问,其它箭手不得靠近靶垛观看参与。

 8)各参赛队的领队(即箭头)同时兼任安全员,管理好自己的参赛队员,并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做到安全第一、团结第一、友谊第一,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果断处理。在比赛过程中若参赛的运动员或代表队发生扰乱比赛秩序、辱骂裁判员、运动员、观众,甚至打架的现象,组委会有权对其做出全县通报批评,取消3年内的参赛资格等处罚决定。

   4.报名时间:

参加决赛的各队于2016215日前将报名单(附照片1张)、入场解说词(限300字以内)、加盖所在地乡镇政府公章后报送县文广局体校办公室。

   5.其它事宜:

比赛期间各代表队食宿及往返交通费用由各乡镇负责安排。

   6.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何金业,

 

 

 

 

 

 

 

 

 

 

 

 

 

 

附件3

2016年“迎春杯”环城赛竞赛规程

 

1.参赛单位:

职工组: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检察院、法院、纪委(含监察局)、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工会、团县委、妇联、工商联、公安局、发改局、人社局、财政局、农科局、审计局、统计局、经商局、安监局、招商局、司法局、老干部局、党史办、党校、教育局、财政局、林业局(含森林公安局)、畜牧局、水利局、住建局、环保局、卫计局(含县医院、中医院、藏医院)、食药局、民政局、扶贫局、旅游局、宗教局、国土局、移民局、气象局、交通局、就业局、社保局、城管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武装部、农调队、编办、信访局、科协、残联、县志办、金融办、外资办、供销联社、电力公司、电信公司、邮政公司、金融系统(由人行牵头,包括县信用联社、农行、农发行、建行、邮政银行)、化隆县盛兴冶金有限责任公司、青海金晶川研磨光伏材料有限公司、青海高原特色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昂思多矿泉水)、化隆县新华书店。

学生组:化隆县巴燕初级中学、化隆县民族中学、化隆一中、 化隆县职业中学。

2.环城赛路线

职工组路线:十字街口(农行门口)—北大街—北环路—中学路口—医院路口—人行化隆支行—建设路—文化广场(3000米)。

学生组路线:十字街口(农行门口)—北大街—北环路—初级中学—龙门塘(三岔路口)—西门口—建设路—文化广场(4500米)。

3.报名及报到时间

  各参赛队于2016年3月3日前将本单位参赛人数报县文广局体育工作站。3月8日上午8:30分准时到化隆县农业银行门口(十字街)参加比赛。联系电话:何金业,。

4.参赛办法

参赛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任何疾病者。各参赛队男、女人数比例不做限制。参赛人数规定为:化隆一中报名人数不少于800人,巴燕初级中学不少于700人,民族中学不少于500人,职中不少于100人;职工组参赛人数各单位原则不少于10人。

5.计分与奖励办法

职工组:按比赛成绩男、女分别录取前20名给予奖励,不设团体奖。根据比赛情况,设个人纪念奖若干名。

学生组

(1)各参赛队按要求达到规定人数参赛将得到团体基础分200分,如达不到规定人数,则团体分按零分计算。

(2)个人名次男、女各录取前30名,按225、215、205、195、185、175、165、155、145、135、125、115、105、95、85、80、75、70、65、60、55、50、45、40、35、30、25、20、15、10计分。根据报名参赛人数,设个人纪念奖若干名。

(3)团体名次录取前三名。按基础分加各队男、女个人名次总分计算,总分多者名次列前。比赛设优秀组织奖一名。

(4)对获得名次的个人和团体分别给予物质奖励。

6.比赛纪律

各参赛队要严格遵守比赛纪律,带队人员要切实负责好赛前秩序,听从裁判员指挥。比赛途中如发现队员绕道、接力、乘车等作弊现象,将视情节扣除所在单位的基础分并取消(学生组)个人所得名次。

7.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化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