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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办发〔2015〕102号
中共化隆县委办公室  化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精准扶贫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5年12月18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省驻县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和市委关于切实做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加快推进我县精准脱贫攻坚进程,确保按时完成脱贫任务,经县委研究,现将进一步做好当前精准扶贫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标准,确保扶贫对象精准无误

目前,各乡镇两线合一精准识别工作虽已基本完成,但为确保对象精准无误,在原有精准识别认定和登记造册的基础上,继续按照“八个精准”要求,对确定的贫困户再摸底、再甄别、再核实。核实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建档立卡信息采集管理系统平台,协同公安、民政、人事、住建、工商、金融等部门,对贫困户家庭住房、商品房、车辆、贷款、存款、政策性收入、经商、就业情况等进行数据信息核实比对,尤其是对人户分离、长期在外的农户要采取多种方式,想尽一切办法核实家庭情况,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农户要全部纳入。要严格执行省上规定的识别程序、方法、步骤,特别要严格规范村民代表大会评议评选程序和“两公示一公告”程序,严禁走过场、图形式,确保公平、公正,群众认可。

二、力求精准施策,确保精准扶贫取得实效

各乡镇要以“贫困户建档立卡信息采集系统管理平台”为基础,充分利用“互联网+”思维,整合贫困户和精准扶贫工作的基本情况、“五个一批”具体措施、进度状况、生产性服务信息、电商等平台,建立大数据库和共享精准服务管理资源,对扶贫工作做到精准指导、精准管理、精准服务。各驻村工作队要分类制定精准脱贫的措施,采取一户一策或一户多策的形式,因户因人施策,理清发展思路,按照“五个一批”的要求,制定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村级精准扶贫方案,确保明年开好头、起好步。同时,各帮扶单位党员干部要按照贫困村的实际情况,采取一对一或者一对多等多种形式,落实贫困户帮扶责任。

要认真谋划异地搬迁方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异地搬迁工作,在已上报异地搬迁扶贫初步计划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谋划工作方案,对一个地方需要搬迁安置多少人,哪些需要集中安置,哪些适宜分散安置,有多少需要进城安置,有多少宜于就近安置,做到心中有数,先易后难,精准谋划,不搞一窝蜂。要认真研究易地搬迁群众后续发展问题,采取后续产业扶持、劳动力技能培训等措施,确保搬迁对象有业可就、稳定脱贫,做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各乡镇异地搬迁扶贫方案要在明年元月10日前上报县扶贫局,由县扶贫局整理汇总后上报市扶贫局。

三、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职责落实扶贫开发责任,实现部门专项规划与脱贫攻坚规划有机衔接,充分利用行业资源做好扶贫开发工作。明年安排的各项惠民政策、项目和工程,要最大限度地向贫困地区、贫困村、贫困人口倾斜。各乡镇要充分利用网络、党校等资源,加大对扶贫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以及现有乡镇干部、村两委成员的业务培训,明确职责任务,讲解扶贫惠农相关政策,使驻村工作队干部更快更好地熟悉掌握政策,从思想上、工作上更好地适应工作。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局要在近期组织举办扶贫村第一书记精准扶贫工作培训班,让选派的第一书记步熟练掌握政策要求和工作方法,推动精准扶贫工作有序开展。农业、畜牧、扶贫、就业等部门要充分利用农村冬闲时期,积极开展农牧民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农牧民致富本领。县委宣传部要深入脱贫攻坚一线,总结推广精准扶贫中探索出的成功经验,深入挖掘报道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积极报道脱贫致富的典型事例,努力营造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良好氛围。同时,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因出现工作部署不及时,抓而不紧,不抓不管,不严格核实有关信息数据,致使工作不精准,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镇)一级对本乡镇精准扶贫重点任务底数不清、政策不明、措施不硬、推进不力,未按时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影响工作进度的,对群众反映问题不调查、不核实、不解释,弄虚作假,隐瞒真相,造成不良影响的,严格追究乡镇党委、政府一把手责任;村一级在精准识别、精准施策、动态管理过程中不认真履职、优亲厚友、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的,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积极协助、配合县直相关单位、乡镇开展排查调处、化解疏导,造成不良影响的,严格追究驻村第一书记和村两委班子成员相关责任。对村第一书记两委班子成员责任追究要实行责任捆绑,共同担责。

四、强化保障措施,确保脱贫攻坚扎实推进

要充分发挥县扶贫开发协调导小组统筹协调、组织指挥职能,认真落实好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听取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精准扶贫工作存在的问题。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担当扶贫开发第一责任人职责,带领党委、政府班子认真履行好精准扶贫工作主体责任。进步加大扶贫机构队伍建设,要成立精准脱贫攻坚指挥部,乡镇要设立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不断充实脱贫攻坚力量。同时,要结合三基建设,充分发挥好基层组织在脱贫攻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严格实行坐班制、村民事务代办制等制度。认真贯彻化组字〔201512号《关于对第一书记到岗履职情况进行核查的通知》精神,建立第一书记和扶贫(驻村)干部召回制度,全面加强驻村干部队伍管理。严格实行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请销假制度,严禁出现走读、兼职现象。要切实关心支持驻村扶贫工作队在村上的工作和生活问题,派出单位要按政策规定及时落实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80元伙食补助,由单位公用经费中列支),解决办公生活设施,为进一步做好扶贫工作提供保障。

 

 

 

中共化隆县委办公室 化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18日

 

 

 

抄送:县各大班子领导    

化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