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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办发〔2015〕92 号 
中共化隆县委办公室  化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打击非法境外电视网络接收设备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5年12月11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现将县委宣传部拟定的《打击非法境外电视网络接收设备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抓好工作落实。

 

 

        中共化隆县委办公室 化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1日

 


打击非法境外电视网络接收设备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非法境外电视网络接收设备专项整治行动要求,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印发《青海省打击非法境外电视网络接收设备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青办字〔2015〕78号) 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全县打击非法境外电视网络接收设备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行动,使非法境外电视网络接收设备在我县公开销售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从防范非法电视信号的擅自接收和传播,确保电视安全播出,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信息安全、文化安全的高度,将专项治理行动作为意识形态领域反渗透工作和舆论阵地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既充分发挥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又形成各部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确保全县广播电视舆论导向和文化信息安全。

二、整治重点

(一)整治辖区内的生产企业、家电市场、电器销售门店、网络商等非法生产、销售境外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的行为。

(二)整治非法安装境外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包括卫星地面接收天线、高频头、解码器、解码卡、接收机)的行为。

(三)整治非法使用境外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的用户,特别是有线电视覆盖区域、城市居民用户等。

(四)整治辖区内经批准允许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教育、科研、新闻等单位和境外卫星电视接收用户未按《许可证》载明的接收内容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擅自更改接收内容及超范围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情况,以及接收非来自中央境外卫星电视监管平台的境外卫星电视信号等违规行为。

(五)整治辖区内故意传播非法软件和提供非法境外广播电视节目频道衔接的应用商店和软件下载网站、论坛,从严处理,直至关闭。

(六)探索建立管理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常态化管理、统一防范和打击机制,有效杜绝非法境外卫星电视网络接收设备和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销售、安装和使用行为。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集中整治工作的领导,县委、县政府决定建立县境外卫星电视接收设施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专项整治行动统一领导。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李照本同志任组长,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危洪涛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县委610办、县综治办、文广局、经商局、公安局、工商局、藏传佛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个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安排和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办公室设在县文广局,马青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李玉峰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各乡镇要建立相应的机构,加强对本辖区的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专项治理行动的时间为3个月,从2015年11月15日起至12月31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宣传发动阶段(11月15日至11月30日)。由各乡镇文化站负责,做好先期调研,摸清我县城区农村、单位、住户非法安装和使用境外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基本情况;由工商局负责调查城区(农村)商店及厂家非法销售、非法生产境外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情况。同时,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悬挂横幅标语、张贴通告、宣传橱窗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广大干部群众从维护国家政治、文化、播出、信息安全的高度,自觉抵制非法生产、销售、安装使用行为,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管理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集中清理,依法整治阶段(12月1日至12月20日)。针对境外电视网络接收设备非法生产、销售、软件下载、网络服务器接入等问题,对辖区企业、网站和相关经营场所开展一次全面的执法大检查。一是检查销售环节,对辖区内电子数码产品销售商家、市场逐一进行排查,督促相关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依法查处非法销售境外电视网络接收设备行为,没收非法境外电视网络接收设备。二是检查生产环节,质监、经商、工商部门充分发挥职能,对辖区非法生产境外电视网络接收设备的企业坚决予以查处,对生产窝点坚决予以取缔。三是检查软件下载环节。宣传、网络舆情控管部门,组织对论坛、微博、微信等互动环节和重点软件下载网站进行摸排,对非法境外广播电视频道接收衔接立即全部清理,公开曝光。四是检查服务器接入环节。通信管理部门对网络接入服务商、服务器托管服务商进行全面自查,为境外电视网络接收设备和接收软件所连接服务器提供接入、租用、托管等服务服务商家,严肃处理。五是寺管办负责,公安等部门配合对各寺院非法境外电视网络接受设备进行清理。

第三阶段:查漏补缺,总结阶段(12月20日至12月31日)。对全县集中清理整治非法生产、销售、安装使用境外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工作要进行回头看,做好查漏补缺和后续完善工作。在此基础上,要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存在问题,制定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管理的长效机制,实现日常管理和突击检查治理相结合,实施互联网电视接收设备强制性国家标准,软件下载网站和商店只能上线《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持证单位批准推出的软件,进一步提高我县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管理水平。

12月下旬,县境外卫星电视接收设施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赴各乡镇、相关部门开展这次专项整治工作检查验收,检查验收情况通报全县。

五、任务分解

工作任务及责任单位如下:

1.全面掌挥辖区内境外卫星电视接收设施非法生产、销售、安装和使用情况,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规范境外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的使用行为。

牵头单位:文广局

参与单位:经商局、工商局、综治办

2.加强源头管理,把好市场准入关,集中整治非法生产、销售、安装卫星电视接收设施行为,打掉一批非法生产销售网点、非法网站和流动安装组织,对境外电视网络接收设备非法生产、销售、软件下载、网络服务器接入行为依法取缔。

牵头单位:文广局

参与单位:经商局、工商局、综治办

3.查处企事业单位、宾馆饭店、有线电视网(站)和居民非法安装使用卫星电视接收设施、超范围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等违法、违规行为。

牵头单位:文广局

参与单位:公安局

4.对非法生产、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接收设施的单位和个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对拒绝、阻碍有关部门执行公务的人员,依法予以查处;对利用卫星电视接收设施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依照《国家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牵头单位:公安局

参与单位:经商局、文广局、工商局

5.落实整治非法生产、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行为的各项措施,把创建无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乡镇街道列入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的重要内容。

牵头单位:综治办

参与单位:县委610办、公安局、文广局、工商局

6.进一步加大对进口和定点生产企业违法生产的检查力度,责令非定点生产企业停止生产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并及时通报相关执法部门。

牵头单位:经商局

参与单位:文广局、公安局

7.对论坛、微博、微信等互动环节和重点软件下载网站进行摸排,对非法境外广播电视频道接收衔接立即全部清理,公开曝光。

牵头单位:文广局

参与单位:县委宣传部、公安局、电信局

8、对佛教寺院、清真寺等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摸排,对使用卫星接收器、网络、收音机等设备,非法收听、收看、传播境外宗教广播电视节目立即全部清理。

牵头单位:寺管办

参加单位:统战部、公安局、民宗局、伊协、佛协

五、工作要求

1.明确责任,各负其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和所属基层站所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抓好本部门职能职责范围的工作落实。各乡镇对本辖区的专项治理工作负责。具体由乡镇牵头,各工商所、公安派出所、文化站一起开展执法,广电站协助做好宣传、调查摸底等相关工作。

2.联合执法,齐抓共管。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坚持上下联动、条块结合,整体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要根据本县实际,加强统筹协调,联合执法组要定期对全县非法生产、销售、安装和使用境外卫星电视接收设施行为进行联合执法,确保全县无非境外卫星电视接收设施。

3.加强督查,常抓不懈。强化源头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接收设施行为,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精心实施,扎实推进。要以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为契机,把治理非法生产、销售、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来抓,加强平时监管和查处工作,巩固整治成果。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度,及时研究、探索建立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管理工作长效机制,从源头上加以治理,净化我县电视荧屏,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4.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建立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大力宣传国家管理卫星电视法律法规,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在全社会营造理解、支持、和参与专项整治行动的良好氛围。

 

 

 

 

 

 

 

 

 

 

非法安装使用地面卫星接收设施用户调查摸底表

    )村、社区

序号

户主姓名

详细安装地址

安装部位

  注

 

 

 

 

 

 

 

 

 

 

 

 

 

 

 

 

 

 

 

 

 

 

 

 

 

 

 

 

 

 

 

 

 

 

 

 

 

 

 

 

 

 

 

 

 

 

 

 

 

 

 

 

 

 

 

 

 

 

 

 

 

 

 

 

 

 

 

 

 

 

 

 

 

 

 

 

 

 

 

 

整治期间自行拆除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用户名单

     )村、社区

序号

户主姓名

详细安装地址

安装部位

拆除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