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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办发〔2015〕91号
中共化隆县委办公室  化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5年12月11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省驻县各单位: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的意见》(青办字〔2015〕76号)精神,为进一步拓宽网络民意表达、诉求渠道,促进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进一步加强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现就进一步做好网民留言办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办理目标

通过开展网民留言办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党委、政府与网民互动交流制度,深入了解民意、体察民情、汇聚民智,促进解决民生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富裕和谐新化隆发挥积极作用。

二、办理内容

网民通过人民网、新华网、青海新闻网等网站的有关栏目向县委、县政府领导反映的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和诉求;重大紧急突发事件和重要民情民意;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建设性意义的意见和建议;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办事效率、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投诉和举报;其他有关重要的情况和问题。

三、职责分工

(一)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分别负责网民给县委、县政府领导留言办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审核把关和督促落实,主要领导批示的网民留言办理一般由县委督查室负责督办。

(二)县委宣传部(化隆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对网民留言的下载、整理和登记,一般事项第一时间与各乡镇、各单位(部门)的网上发言人联系,由网上发言人根据工作流程作出相应回复;同时对登记的留言进行筛选,经筛选后拟予回复办理的网民留言转送县信访局办理,并负责将经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审核和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审定后的答复材料在网上反馈。

(三)县信访局负责受理县委宣传部(化隆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转交的网络留言信件,并将网民留言信件交相关单位办理。督促相关单位按时办理,对推诿不办或未按时办理的单位,县信访局会同县委督查室进行通报;了解办理单位抄送的留言处理回复件的内容;了解县委办、县政府办经领导审核后抄送的回复件内容。

(四)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负责网民留言的具体回复办理工作,包括对留言所涉具体问题的调查、核实、处置和书面答复。

 四、办理流程

(一)收受留言。由县委宣传部(化隆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安排专人下载和登记人民网、新华网、青海新闻网、政府门户网站等重要网站上网民给县委、县政府领导的留言,筛选出需办理回复的网民留言,以《网络舆情专报》形式抄报县委督查室,如有重要留言随时报送。同时,每月进行一次分析研判。

(二)批办留言。县委督查室对县委宣传部(化隆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报送的网民留言进行审核后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承办单位。对需要多个乡镇和部门办理的进行协调,明确牵头领办单位,一般由网民首问单位负责做好与相关单位的协调沟通工作。

(三)办理拟稿。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收到县委督查室和县委宣传部(化隆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批办的网民留言及办理意见后,要及时对网民留言所涉及的具体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置,情况简单的,自承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自承办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能按时办结的,要及时向交办机关报告进展情况,说明原因,作出承诺。

(四)审定回复。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对拟答复网民留言的书面回复意见,能马上解决的,要及时网上回复;特殊情况或不具备解决条件的,要做好解释工作。不具备回复权限的,要将办理结果上报县委督查室。回复意见要经单位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阅后,报县委督查室审核。县委督查室将审核后的回复意见报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审定,并将领导审定的书面回复意见转县委宣传部(化隆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五)跟踪督办。县委督查室对批转出去的留言办理件进行跟踪,对未按时办理、不按有关规定办理以及推诿不办的承办部门进行督办,确保问题按期办理。

(六)立案归档。县委宣传部(化隆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对网民反映的问题、意见、建议的原始材料、有关单位的办理情况、交办回复记录、领导批示件和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材料,及时立卷归档。

五、办理要求

(一)深化认识、加强领导。网民留言办理工作是新形势下畅通民意渠道、做好群众工作、化解基层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工作举措。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真正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由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的新闻发言人分管,网上发言人具体负责办理,并将留言回复工作纳入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年度效能建设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之一,确保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

县委网民留言办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程红智  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安项加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李照本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成 员:祁成元  县委办主任

孟积龙  政府办主任

胥玉禄  县委督查室主任

马小坤  县信访局局长

李玉峰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韩伟军  县委宣传部干部

石文辉  县委宣传部干部

南 杰  县委宣传部干部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新闻发言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化隆县委宣传部,李照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玉峰同志任副主任,具体负责网民留言办理工作。

(二)求真务实、及时办理。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坚持实事求是,真心诚意纳言,实实在在解难题,扎扎实实办实事。对于诉求合理、有条件解决的,要立即给予解决;对于应该办理但一时不具备解决条件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快解决;对于不符合政策法规的,要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和思想疏导工作,真正做到让网民满意,以实际行动解民之忧、取信于民。

(三)善于总结、不断提高。网民留言办理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也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注重实践,勇于创新,不断总结办理经验,探索办理规律,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用制度和机制保障办理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

(四)注重引导、注意保密。在办理工作中,要注重引导网民提供真实身份,通过合法途径、合理方式实事求是地反映有关问题、表达利益诉求。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及网民留言办理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信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不得泄露国家机密和不宜公开的信息。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对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可参照本意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操作办法。

中共化隆县委办公室 化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1日